牡丹江中院三大举措立足大局改革创新

12.11.2014  11:55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牡丹江中院第一时间组织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认真领会会议精神,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善作善成的作风,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找准职能定位,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提升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以信息化引领改革创新,促进司法公开。以“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理念为指导,打造以“一中心、两系统、三平台”为支撑的科技管理载体,即以“大数据”为理念,建立信息集控中心;以减刑假释案件网络审判管理系统、远程视频审理系统等“两个系统”为手段,推进减刑假释信息化;以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三大公开”为平台,加大阳光审判力度。

        以审判质效统领改革创新,促进司法公平。坚持执法办案是第一要务的目标,积极探索院庭长办案制度,建立“让审理者裁判”的保障和约束机制,推进审判责任制试点工作。作为最高院确定的全国19个试点法院之一,深入调研、踏实做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关切和期待。

        以精细化建设推动改革创新,保障司法公正。围绕将辖区人民法庭打造成与人民法院“同步标准、同步规范、同步管理、同步发展”的“四同法庭”标准,加强司法便民措施,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强化物质保障,打造数字化的法庭;建立“流动法庭”,打造接地气的法庭;建立诉调对接,打造连民心的法庭,努力实现“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让群众满意在基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