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中院为检司人员培训解读减刑假释新规

17.03.2017  16:36

    日前,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提高办案质效,由鸡西中院牵头,协调鸡西市检察院、鸡西监狱就最高人民法院最新颁布的《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组织了一次专题培训讲座。培训地点设在鸡西监狱,鸡西中院审监一庭赵琳承担此次培训授课,市检察院有关部门人员、监狱干警等百余人参加了培训。

    最高法院就办理减刑、假释新出台的《规定》,对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正确适用法律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此次培训对新的《规定》进行了通篇讲解,重点部分授课人员还作以逐条详解,并对照以往所适用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比对学习。参训人员通过深入学习和研讨,进一步明确了减刑、假释规定的性质及适用要求,重点就新增的减刑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减刑幅度变化等内容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着重解决以往工作中遇到的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确无缴付能力举证困难、假释案件报送较少等问题,认真仔细研究分析,大家积极发言讨论,取得了较好培训效果。

    通过此次培训,使负有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干警们加强了对新减刑、假释司法解释的理解和掌握,进一步统一了办案理念和裁判尺度,为今后减刑、假释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