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全面推进执行警务化改革

07.02.2017  06:01

    为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精神,按照省高院执行警务化改革的工作部署,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启胜提出“整合资源、理顺分工、重构职能、相互联动”的工作要求,近日,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法院执行警务化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基层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15日前分别组建执行警务局。

    各基层人民法院组建后的执行警务局按照深化执行办案模式改革,建立起一支快速反应、执警一体的执行警务化专业执行团队。执行团队的搭建由1名员额法官主导、由N名法警和N名法官助理辅助的“1+N+N”的模式组成。新成立的执行警务局中,司法警察大队保持原有的对上、对下职能及业务不变,增加赋予其参加执行团队进行案件实施的工作职能。改革后的执行警务局改变了传统执行模式,执行干警与司法警察既分工又协作,共同开展执行工作,将极大地提高执行强制性威慑作用。

    目前,宁安市法院、海林市法院已经分别完成执行警务局的组建工作。

    宁安市法院执行警务局成立一个月来,共组织大规模执行会战6次。对一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费尽心机规避执行的老赖,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对符合拘留条件的坚决拘留;对符合拒不履行民事裁判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以快、准、狠的方式执结了案件100余件,拘留38人,执行标的200余万。

    海林市法院执行警务局成立后,对辖区8个乡镇开展拉网式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案件30件,其中长期积压的、矛盾较为突出的3件得到根本解决。执行警务局的集中执行活动,在当地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一些被执行人被拘留后,家属主动履行欠款;有些被执行人慑于执行威力,纷纷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