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发布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犯罪案件情况及典型案例

04.03.2022  22:15


    今年3月3日是第九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野生动植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植物,共建美丽家园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增强人民群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牡丹江中院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市法院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犯罪案件情况及三件典型案例。

    近年来,全市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的职能作用,坚持用最严格的审判标准,依法审理涉野生动植物犯罪案件,保持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犯罪的高压态势。

    近五年来,牡丹江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涉及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件11件,判处被告人22人,案件涉及捕杀梅花鹿、雉鸡、松鼠等;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中包括虎骨、熊掌、羚羊角、猛犸象牙、海象牙、犀牛角等珍贵动物制品。审理盗伐珍贵植物犯罪4件,判处被告人7人,滥伐珍贵植物包括国家保护植物水曲柳等,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犯罪成果显著。

    在今后的工作中,牡丹江两级法院将把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犯罪作为审判工作重点,全面落实打防管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全民爱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用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和“冰天雪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