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行政、赔偿审判工作会议

10.11.2017  00:56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要求,提升行政审判工作质效,2017年11月8日,全市法院行政、赔偿审判工作会议在牡丹江中院视频会议室召开。牡丹江中院党组成员、主管副院长孙为群、各基层法院主管行政审判的副院长、行政庭庭长、理赔小组负责人及中院行政庭全体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牡丹江中院行政庭庭长刘中元主持。会上,各基层法院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就2017年以来的行政、赔偿案件审理基本情况作了汇报。中院行政庭相关负责同志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关于行政审判实践中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讨论稿)》进行了解读,与会人员对此进行了认真的研讨。

    孙为群副院长针对行政、赔偿审判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对各院工作进行了点评,根据各院工作情况落实五项工作: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明年年初举办行政培训班;二是编写典型案例,并在明年举办案例研讨,下发典型指导案例;三是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确定研究内容,召开行政机关座谈会;四是作好繁简分流工作;五是加大对下业务指导,由中院行政庭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对疑难案件进行研讨。

    针对今年年底及明年的主要工作,孙为群副院长提出以下四个方面的要求:

    进一步推进和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17年4月13日牡丹江中院王启胜院长明确提出:“在行政首长出庭工作上,牡丹江必须走在全省前列,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必须达到100%。”牡丹江中院及时制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目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下步要求:一是加强宣传,争取更多行政机关的支持与配合;二是加强沟通,改善和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三是全力推动,地方法院积极支持。

    进一步提升行政诉讼案件质效。为进一步强化行政审判质效,落实中院党组关于提高行政诉讼案件质效的相关规定,中院行政庭集中撰写了《行政审判工作手册》,并对《关于提高行政审判案件质量的意见》等三个重要文件进行了重新修订和调整,对2016年以来审结的所有案件进行评查,对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下步要求:一是注重协调和解;二是认真审查证据与基本事实;三是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四是加强监督力度。

    进一步探索行政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特别是立案登记制实行后,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大增。为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效,牡丹江中院制定了案件繁简分流的意见并征求了基层法院的意见,对该意见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下步要求:一是立案阶段进行科学分流;二是对于在特定时期内反复大量提起信息公开诉讼的案件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处理;三是审理阶段遵循法定审理模式及审理期限。

    进一步组织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助推行政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全市法院干警要在思想上、行动上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全力推进“七大工程”建设、实现“五个一流”目标。下步要求:一是加强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和培训工作;二是开展行政审判的案例评析工作;三是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四是叫响零违纪口号,队伍建设要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