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法官员额制改革进展情况

29.12.2017  03:28

    12月27日下午,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社会各界通报林区中院法官员额制改革中员额法官的确定、晋升工作情况。黑龙江日报、东北网、黑龙江法制报、森工要闻和黑龙江林业报等媒体记者莅临新闻发布会。林区中院政治部副主任苏显荣作主旨发布。

    法官员额制改革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助于提高审判效率、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有利于法院内部管理的去行政化,保证独立行使审判权;有利于形成法院内部的竞争和激励机制,促进法官素质的提高。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为建立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官队伍,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积极全面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经过笔试、面试、考核等多个程序层层筛选,确定24名法官进入法官员额。首批入额法官占编制总数的19%,占法官总数的38%。员额制改革后,林区中院实行“1+1+1”即“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办案团队管理模式,人力资源得到了优化配置,办案质效得以提升,司法公正得以促进。

    据悉,为确保员额法官等级准确,为后续晋升及选升工作奠定稳固基础,林区中院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员额法官等级按期晋升方案,积极推进员额法官等级确定、按期晋升工作。确定二级高级法官1人、三级高级法官4人、四级高级法官3人、一级法官11人、二级法官4人、四级法官1人。并按相关规定和要求,确定了员额法官按期晋升的范围、资格条件和程序,最终5人晋升四级高级法官、4人晋升一级法官、1人晋升三级法官。至此,林区中院员额法官等级的确定及晋升工作已顺利完成。

    员额制改革虽已稳步落地,但各项配套制度的落实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下一步,省林区中院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做好与现行法官管理制度的政策衔接工作;严肃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等级比例、审批权限做好法官择优选升工作;同时妥善做好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套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