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开展向侯铁男同志学习活动

04.03.2017  04:40

    为学习贯彻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关于侯铁男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激励全市法院干警牢固树立甘于奉献、勇于担当、坚定信念、服务群众理念,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向侯铁男同志学习的活动。

    在全市基层法院党组党建工作汇报会前,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启胜带领与会人员集体默哀,表达对侯铁男局长的敬意和哀思。

    院长王启胜强调,侯铁男局长在法院工作32年,始终怀着对党、对人民的无限忠诚,对司法事业的无比热爱。面对“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他殚精竭虑、忘我工作,甘于奉献、不怕牺牲,一直奋斗到生命最后一刻,用生命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高尚品质,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价值追求。全市法院干警要认真学习侯铁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七大工程”建设,努力实现创建龙江一流、全国一流法院总体工作目标而奋斗。

    3月1日,中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向侯铁男同志学习的通知》,对如何深入学习侯铁男精神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学习石时态院长批示精神,增强开展学习活动的自觉性。要切实把学习活动摆到重要位置,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有效地把学习活动开展好。

    二是准确理解侯铁男先进事迹的精神实质,深化学习内容。深刻挖掘和诠释侯铁男精神的思想内涵,深入学习他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的优秀品质,敢啃硬骨头、多措并举惩治“老赖”的担当精神,公正为民、爱岗敬业的职业情怀。

    三是广泛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强化学习效果。组织干警广泛学习讨论,认真查找自身的差距和不足,注重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扩大学习宣传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全市法院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积极创新学习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营造浓厚学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