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中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17.08.2020  23:00


    8月14日,林区中院联合沿江人民法院及辖区法庭、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方正分局共同开展以“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由省林区中院联合沿江人民法院及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方正分局在方正林业局有限公司市场等繁华地段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同时,清河法庭及林口法庭也分别在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和林口林业局有限公司同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现场,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普法宣传单、普法纪念品以及解答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向林区百姓解读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和本地实际情况,活动中,沿江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录制实时普法视频,第一时间转发到社区、学校、林场等微信群,使法律声音传播得更快更远,实现了“云端普法”与现场普法的有机结合,有效提高了普法覆盖范围。本次活动共摆放宣传展板2块,悬挂宣传条幅8条,张贴宣传海报50张,发放普法宣传单800余份,发放普法纪念品100份,解答法律咨询10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使林区群众充分认识到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意义。下一步,林区法院将坚持宣传教育和依法打击并重,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领域违法犯罪,让林区群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从根本上树立尊重自然、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守护生态安全理念,养成科学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和文明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