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中院积极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学习活动

30.11.2016  02:04

  鸡西中院审监一庭将业务学习作为常规工作,定期组织全庭人员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学习活动,加强对新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提高审判业务能力,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2010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不仅明确了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词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还对审查和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证明责任及讯问人员出庭等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规范。11月24日,副院长李锋及审监一庭全体干警,对《规定》进行了深入学习和探讨,并重点将非法取证的方式及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等疑难问题与审判实践相结合,认真研究分析,积极发言讨论,取得了较好效果。

  李锋强调,全庭干警要认真总结领会学习内容,严格执行法律,依法惩治犯罪,切实保障人权,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