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

28.05.2017  07:33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高院关于家事审判工作改革的相关要求,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规律,大力开展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家事案件,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加强建章立制,打造专业化审理模式。制定出台了《创新家事案件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东安、爱民、西安、穆棱法院和阳明法院五林法庭为试点,探索建立以“家事审判为主导,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专业心理辅导机制、防止惩治家暴机制三位一体”的家事审判工作模式,全面探索家事诉讼程序制度和专业化审理模式,提升家事审判水平。

    二是加强人员配备,打造专业化审理团队。各试点法院要在机构设置上先行先试,组建家事审判合议庭,以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员额法官为中心,配备善于进行心理疏导和沟通能力较强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打造专业化家事审判团队。在此基础上,加强家事审判合议庭与未成年人审判庭、立案、刑事、审监、执行等多部门的联动机制,妥善、快速审理、执行涉妇女、未成年人及老年人案件。

    三是加强设施建设,打造专业化审理环境。设立家事审判调解室,努力打造家事审判温馨、和睦、轻松的柔性设施环境,突出“家和”主题,让当事人身临其境受教育、被触动,识道理、讲和气。尝试设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疏导区和心理发泄区,聘请心理专家提供咨询、测评、疏导服务,配设家居式沙发、轻音乐播放器等设施,达到放松、舒缓当事人心情的效果。

    四是加强规则细化,打造专业化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家事案件审判流程、诉讼指导规则,对全程调解、诉前指导、审理机制、证据规则、诉后帮扶、判后执行等规则进行全面细化。积极做好与妇联、民政、公安、共青团、机关工委、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协调工作,推动建立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形成有效社会合力,切实妥善化解家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