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学生创业插上“腾飞”翅膀

26.05.2015  19:25

  黑龙江日报5月26日讯 日前,省政府出台了《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对于点燃大学生创新创业梦想、激发创新创业热情、全面掀起创新创业热潮,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创新驱动+铸梦未来

  大学生创业政策应时而生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战略是促进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和新引擎,是经济“新常态”后,优化经济结构、增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目前,我省面临全国经济下行和大庆油田产量下降历史拐点的双重挑战。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省政府不仅一向重视就业工作,更认识到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不仅能够挖掘释放龙江发展优势和潜力,促进经济转型发展,还可以促进大学生群体形成和传播市场经济的思想观念,探索创新商业模式,进而成为促进全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有力的政策是撬动创业创新热情的催化剂和助推器,为创业大学生保驾护航是政策效应的本质所在。刚刚出台的《意见》,首次从省政府层面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做出制度安排,也首次集合统筹了涉及大学生创业的所有相关部门和资源。《意见》瞄准大学生的期待,以大学生的角度为思维起点,从系统分析大学生创业的影响因素入手,按自主创业的实际流程起草,围绕意愿、能力和条件3个关键环节,以8个部分30条具体措施的体量,通过一个主件和指导大学生创业实现路径的“大学生创业流程图”、解决公共创业服务如何与大学生实现对接问题的“大学生创业服务流程图”完整展现了大学生创业的催化器、路线图。意识、激励、协同,培育创业土壤所需的体系机制,都有预设和谋划;资金、场地、服务,创业所需的一切事宜都有对应安排。

  不仅如此,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通过走访调研和召开座谈会,在意见起草过程中,尊重和倾听了创业大学生的意见,让这些创新创业者成为改革的呼吁推动者,进而还会使更多人成为受益者,对于齐心协力推进创新创业、使改革获得不竭的力量源泉,具有重大意义。

   创新突破+政策整合

  肥沃大学生创业土壤

  在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设计上,省政府集合人社、教育、财政等部门,为大学生培育创业土壤,让他们能向阳而生。

  没有政策的突破,就难以产生行动的创新。手续繁、时间长、效率低,是影响大学生创业的“痛点”所在。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意见》的一大特点便是坚决取消和打破制约大学生创业的各种束缚和限制条件,尽最大可能减少办事流程。比如,户籍证明和创业培训合格证等不再作为大学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前置性条件;办理税收减免手续时,取消《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时,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行业外,其他取消提交和审查验资报告。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四证合一”登记制度,等等。

  创业艰难,尤其是大学生“草根一族”在创业过程中许多问题始料未及。其中,融资难、融资贵的资金问题最为严重。《意见》完善了创业投融资机制,政府财政筹集资金5.3亿元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其中省级财政投入2亿元新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公司,专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更是全国首创;每年安排1亿元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支持在校和毕业五年以内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支持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辟建孵化基地。全省高校每年安排不低于2亿元,作为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资金。社会资本支持方面,鼓励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各地政府开设大学生小额担保贷款专门窗口,实行担保公司和银行部门“一站式”服务,大学生10个工作日内就可以领取期限为2年一般额度10万元的财政贴息贷款。而且要求各级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取消反担保条件,首次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作为大学生小额担保贷款的保证人。

  创新的事业呼唤创新的人才。为加快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素养,《意见》在完善大学生创业课程和实训体系、创业培训、创业见习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突破,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内在需求,研究生以外的大学生休学创业可保留八年学籍的举措更是全国独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