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规范主城区烟花销售 变“摊点式”为“板棚式”

09.08.2016  12:39

  记者从哈尔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哈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管理,确保全市主城区的公共安全,自2017年春节燃放期起,哈尔滨市三环路以内,将打破多年来常规的“摊点式”销售,推行春节燃放期零售网点“板棚式”销售,实现管理规范化。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规范哈尔滨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管理,哈尔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哈尔滨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管理条件要求》,超前谋划部署2017年烟花爆竹工作。按照《要求》,哈市主城区将实现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集中布设。在主城区选取地域宽敞、人员车辆少且远离人员密集和商业网点的地点,划定销售区域,实现集中管理、集中布设、集中销售,尽量减少对城市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害。同时,大幅度减少审批数量,放宽网点间距,确保销售安全。《要求》同时指出,烟花爆竹销售实现销售网点集中统一信息化管理。改变临时零售网点销售方式,对所有的临时零售网点全部实现“板棚式”销售,实现规范化管理。所有的临时零售网点必须配备可视监控探头,与安全监管、公安部门实现联网,便于监控管理。自2017年春节燃放期起,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等六个主城区,春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由“摊点式”改为“板棚式”销售,如出现“摊点式”网点,一律取缔。其余各区县(市)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逐步推行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板棚式”销售。

  据介绍,为了确保哈尔滨市主城区的公共安全,《要求》规定,本市三环路以内,除春节燃放期间外,其余时间禁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徐畅记者马智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