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专访黑龙江省妇联主席刘睦终:运用法治思维提升妇女工作水平

03.03.2015  19:33

          原标题:黑龙江省妇联主席刘睦终:运用法治思维提升妇女工作水平

          本报消息 谈起新的岗位,刘睦终说:“压力和希望同在。

          这位去年年底履新的黑龙江省妇联主席,此前曾长期就职于政法系统。上任以来,刘睦终就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妇女权益、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参与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2015年,黑龙江省妇联将创新参与社会治理方式,制定在建设法治黑龙江中发挥妇女和妇联组织作用的意见,开展“建设法治黑龙江·巾帼在行动”活动,开设“妇女法律讲堂”,面向各级女干部、女职工和农村、社区妇女群众,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深入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总目标和重点任务,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妇女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为建设法治黑龙江贡献力量。

          刘睦终表示,新的一年,省妇联将广泛开展“做一名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妇联干部”学习教育活动,下大力气提升妇女干部政治素质、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顺应妇女群众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法治型妇联组织,推进妇联工作群众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信息化。

          刘睦终介绍,2015年,全省妇女工作将牢牢把握联系和服务妇女这一工作生命线,全面实施“六项行动”,大力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着力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提升妇女素质,着力提高妇联组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作为今年的工作亮点,刘睦终介绍,黑龙江省妇联“六项行动”是指: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实施“巾帼建功行动”,组织动员妇女兴家业、干事业、创实业;围绕建设法治黑龙江,全面实施“巾帼维权行动”,有效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关注妇女儿童民生,全面实施“巾帼关爱行动”,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妇女儿童;服务妇女发展需求,全面实施“巾帼成才行动”,提升妇女道德素质和参与发展能力;着眼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实施“家庭文明行动”,以优良家风引领社会风尚;把握党对妇联工作新要求,全面实施“强基固本行动”,切实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

          此外,黑龙江作为农业大省,刘睦终表示,将积极引导农村妇女适应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建设现代农业层次和水平,在参与规模化生产、合作化经营、产业化发展和社会化服务中兴家致富。 (刘福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