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 “新消费我做主”主题大型宣传活动

16.03.2016  10:48


 

  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群众参与、舆论监督“四位一体”的消费者维权体系,促进口岸经济健康快速发展,3月15日上午,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中心广场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费我做主”主题大型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首先为绥芬河市青云超市、伊戈尔商场2家企业颁发了优秀维权服务站荣誉称号。获得授牌后两家企业代表宣读了倡议书,号召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绥芬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石金奇出席了活动并发表讲话,要求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分工协作、全面发动,让消费维权工作实现全覆盖,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好务。活动中,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还向广大消费者积极提供了咨询服务,大力宣传食品等重点产品辩假识假、液化气瓶和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等常识,同时广泛发送了法律法规、质量安全常识等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