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中院与市文联联合举办“法治建设年”市文艺界《著作权法》专题讲座

06.09.2018  03:02


    8月31日上午9点,齐齐哈尔市中院与市文联在党政办公中心联合举办“法治建设年”市文艺界《著作权法》专题讲座。民四庭副庭长孙宪军受邀为市文联下属17个协会及各县区文联进行授课。

    孙宪军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就《著作权法》中的相关法律适用问题与大家进行探讨交流,并详细讲解了《著作权法》保护范围和著作权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授课内容贴近生活、实用性强,受到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是除省会城市以外唯一设有知识产权审判庭的地市级法院。其知识产权审判庭设在民四庭,于200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黑龙江省内唯一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部门,即所辖区域内涉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统一由知识产权庭集中审理。为文艺创作保驾护航,进行普法宣讲活动,也是“法制建设年”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市法院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法治鹤城建设中的基础作用,确保全市法院在“法治建设年”活动中走在前列,取得实效,朝着建设新时代现代化人民满意好法院不断迈出坚实步伐,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新鹤城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