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人民法院:充分运用司法建议,为垦区发展“把脉开方”

20.05.2023  04:11


    为深入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九三人民法院将司法建议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加强和改进司法建议工作,提高司法建议的质量和效果,为垦区发展“把脉开方”。

    加强管理

    坚持司法建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制定《九三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细则》,规范司法建议书的内容,确保发出的司法建议书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实用性。规范司法建议程序与行文格式,统一标准,确保司法建议的严谨性。由审管办对各庭室制作的司法建议进行统一编号,建立台账,并对发出的司法建议进行信息登记。制定《九三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回访制度》,由发出部门负责回函回收工作,并定期开展回访,加强与被建议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对未能及时整改单位,采取适当方式加以督促,确保建议事项落实到位。

    以学促干

    推动司法建议工作质量持续提升

    为进一步加强干警对司法建议工作的认识,本院组织各业务庭室以部门为单位开展专题学习10次,结合省法院相关文件精神,引导干警充分认识司法建议的重要意义,学习如何选好司法建议写作方向和加强司法建议刚性约束,有效引导法官树立问题意识、系统思维、效果导向,不断提升本院司法建议精准性和实效性。

    多措并举

    助力垦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环境建设

    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聚焦社会治理薄弱环节、行业管理漏洞等,向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如,本院在审理一起公共道路妨碍提供性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发现公路管理站在工作中清除妨碍不及时的问题,承办法官向辖区多个公路管理站发出司法建议,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积极运用司法建议的方式参与基层治理,保护黑土地“大熊猫”。如在审理一起非法占有农用地案件中,发现某牧场存在私开、乱垦林地为耕地的现象,而且数量多时间长,承办法官向当地畜牧局及林业局分别发出司法建议,敦促相关部门强化监管,严肃法律法规的执行。

    下一步,九三人民法院将继续以问题为导向,确保在“抓末端、治已病”的同时“抓前端、治未病”,强化跟踪问效,不断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服务垦区振兴发展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