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安监局采取九项措施认真开展“七查七治”工作

04.09.2014  09:4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四风”和影响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安监工作实际,按照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采取了九项措施认真开展“七查七治”工作。

      1、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 整治我局工作人员对待办事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吃拿卡要”现象。切实加强“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受理范围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

      2、清查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问题。认真清理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问题,清理豪华装修装饰公务用车问题,清理借用、占用其他单位公务用车问题,清理使用假牌、套牌或不按规定更换公务用车号牌问题,制定《市安监局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公车私用问题。

      3、整治文山会海问题。深入开展“三短一简”活动,大力转变机关文风、会风、话风,着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的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防止用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

      4、整治检查评比过多问题。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今后除市委市政府清理保留以及经局党组同意的检查评比活动外,其它检查评比一律不得开展。

      5、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严禁局机关各科室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严禁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

      6、重点整治吃拿卡要、失职渎职、推诿拖沓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务服务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效能型单位,认真落实首问和首办负责制,深化党务、政务、事务公开,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保驾护航,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良环境。

      7、专项治理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日常管理,全面清理财政供养人员,整治长期在编不在岗、不上班照拿工资问题,坚决纠正不服从组织安排以及不奉献只索取等不良现象,坚决解决“吃空饷”问题。

      8、专项治理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严格规定工作日午餐一律不准饮酒。如有对外事务活动等特殊原因,必须事前报局纪检监察室备案。由主管领导牵头,带领纪检监察室对工作日午餐饮酒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加强对“禁酒令”执行情况的明查暗访,坚决杜绝上班时间“红脸关公”的问题,如出现违纪情况,严格按照市委相关要求严肃处理。

      9、清查违反工作纪律典型问题。清查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严肃查处上班缺勤、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玩游戏、炒股、聊天、网上购物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严肃查处在工作时间、公共场所娱乐问题。(通讯员 武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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