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系列评论之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扎实办好为民实事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系列评论之三 |
本报评论员 |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特别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检察无小事,事事关涉民生和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为民情怀,以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践行初心使命,扎实办好为民实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为人民服务”这一理念在新时代的高度彰显,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责任担当。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们肩负“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光荣使命,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位置,把“一切为了人民”作为检察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层次更高、内涵更丰富的需求,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监督办案中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精神,把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体现在一项项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务实举措中。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要用心用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结合本地本院实际履行检察职能,打通落实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把以人民为中心做实。比如,紧紧围绕“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目标要求,持之以恒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及时推动解决信访事项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通过办好一个案子促进解决一类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比如,聚焦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持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保持打击食药安全违法犯罪高压态势,把食药领域公益诉讼办案持续抓紧抓实,探索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再如,积极创新司法救助模式方法,深入落实主动救助、优先救助、及时救助等工作理念,突出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的救助,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情。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把人民满意与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人民检察有没有全心全意为人民,谁说了算?当然不能靠检察官“自说自话”,必须问问人民的感受,听听人民的评判。检察机关要用好“人民满意”这把标尺,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一方面,学会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凡事多想想“如果我是当事人,会不会满意?”多从人民群众的角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另一方面,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走出去、请进来,通过多种方式了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特别是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寻找短板和差距,进一步提升检察履职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
初心不改思己任,无须扬鞭自奋蹄。进入新时代,迈上新征程,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时时处处以人民利益为先,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落细落好,努力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更多检察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