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全面推进乡镇安全监管工作 安全生产全覆盖

11.04.2015  12:26

  黑龙江新闻网10日讯(荣家莹记者谭迎春)10日,我省首次召开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现场会议,并实地参观了巴彦港镇安监站建设情况。会议总结交流了乡镇安监工作经验,分析面临形势,明确目标任务,全面推动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年底前所有乡镇100%组建安监机构,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覆盖。

  会议指出,从我省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来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把乡镇安全监管工作摆上特殊重要位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措施、主动作为,在积极推进乡镇安监机构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触角、健全网络,做到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覆盖。要加强指导,推动乡镇安监机构切实负起监督和管理责任,做到履职尽责、监管到位。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乡镇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要建立机构、配齐人员。据初步统计,目前全省乡镇安监机构组建率已达86.8%,还有部分乡镇没有成立安监机构,街道办事处的差距可能更大。要集中力量,强力推进,确保年底前所有乡镇100%组建安监机构,街道办事处争取年底前100%完成组建任务,推动村屯、居委会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二是要摸清底数、建章立制。要因地制宜,有区别地制定机构建设、监管重点等目标任务,保证乡镇安监工作高起点启动、高标准运行;三是要委托执法、规范运行。研究制定规范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委托协议书》,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同法制部门联合举办执法培训班,组织所辖乡镇执法监察人员系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保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四是要上下联动、加大投入。要坚持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原则,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切实加大投入,努力为乡镇安监机构加强监管创造必要条件。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主要领导要把乡镇安全监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乡镇安全监管工作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把乡镇安监机构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纳入同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内容,对机构建设和履职情况好的要表彰奖励,切实增强各乡镇组建安监机构、充分发挥安监机构作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精心做好乡镇安全监管工作典型的选树、培养、宣传和总结提高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乡镇安全监管工作不断登台阶、上水平,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编辑:陈丹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