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烧秸秆前五名地市将通报

18.11.2015  12:21

  16日,在全省秸秆禁烧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进入11月份黑龙江省接连发生3次重污染天气,虽然黑龙江省正是秋冬季节转换时期,容易出现静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但是劣质煤用量大、燃煤小锅炉数量多、机动车增长快及黄标车存量大、秸秆焚烧等,仍是造成黑龙江省近期重度污染天气的人为因素。黑龙江省近期将严查劣质煤的使用,月底前全省秸秆焚火点排名前五的地市将被通报批评。

  本月黑龙江省发生3次较为严重的重污染天气 

  进入11月份以来,黑龙江省接连发生3次重污染天气,第一次从1日13时哈尔滨市出现重度污染开始,到4日8时大兴安岭和黑河退出重度污染结束,历时67小时。其中,3日污染最重,哈尔滨市爆表;七台河、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鸡西和绥化等6个城市严重污染;佳木斯、双鸭山和黑河3城市重度污染;鹤岗、加格达奇和伊春3城市中度污染。全省13个城市中,哈尔滨最严重,出现“爆表”,持续重度污染达62小时,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影响。

  第二次从6日开始至9日,主要发生在黑龙江省西南部的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和绥化4个城市,及东部的牡丹江、七台河2个城市。没有明显的集中爆发时间,哈尔滨市6日最重,为严重污染;齐齐哈尔市8日最重,为重度污染;大庆7日最重,为严重污染;绥化6日最重,为重度污染,七台河8日最重,为重度污染,牡丹江9日最重,为中度污染。

  第三次从11日开始至14日,此次重污染天气没有集中爆发的时间,主要发生在黑龙江省的西部城市,东部城市较轻。

  10月以来黑龙江省疑似火点1758个全国第一 

  此次黑龙江省发生大范围重污染天气,不利气象条件和供暖期污染排放是主要因素,同时野外焚烧履禁不止,疑似火点数大幅上升。据介绍,10月1日至11月12日,环境保护部遥感监测黑龙江省疑似火点1758个,比去年同期增加127%,数量居全国第一位。其中,市(地)级疑似火点主要集中在佳木斯市、双鸭山市、齐齐哈尔市、绥化市、哈尔滨市区域内,合计1296个,占全省疑似火点总数的73.72%,其中,佳木斯、双鸭山、齐齐哈尔火点数量均超过200个,分别达到369、346和240个,增幅比例也超过100%。疑似火点主要集中在富锦市、宝清县、集贤县、桦川县、密山市、勃利县、鸡东县区域内,共781个。特别是11月2日至8日,一周时间,黑龙江省产生疑似火点663个,比去年同期增加645%,无论火点数量、火点增幅还是火点强度均列全国第一。省政府和环保部门表示,11月30日前排序分别在全省前5位的市(地)政府(行署)、前10位的县(市)政府,要进行全省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进行问责。

  全省淘汰小锅炉1403台黄标车5.44万辆 

  前段时间,省环保厅、质监、公安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各地销售、使用劣质煤的情况还普遍存在,城市建成区内10吨以下锅炉未全部淘汰,一些供热、洗浴等燃煤小锅炉无有效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黑龙江省年度计划确定淘汰燃煤小锅炉1500台,从目前调度情况看,已完成淘汰1403台。个别市地还没有完成年初目标。

  同时,部分发电和供热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有的企业未安装脱硫脱硝设施,有的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污染物的问题较为严重。

  今年国务院提出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截至10月30日,省公安厅统计黑龙江省2015年度已淘汰5.44万辆,距今年任务目标尚有差距。

  严控劣质煤使用 

  近期,黑龙江省将开展以劣质燃煤为主的燃煤企业专项检查,省环保厅及各地环保部门将对检查中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立案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要移交公安部门,涉及不作为、慢作为要提交纪检监察部门。

  去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严格控制燃煤污染的通知》,对严控劣质煤提出了明确要求。未来,黑龙江省环保部门将采取强力措施,严格控制劣质煤的运输、销售、使用各个环节,坚决把劣质燃煤控制住,严控散煤特别是劣质煤的使用,燃煤电厂和供热企业要制定错时错峰启炉方案,采取发电和供热调控措施,优先安排高效、低排放机组、锅炉生产,限制或停止低效、高排放机组和锅炉生产。钢铁、水泥、石化、工业窑炉等重点企业一律采取错峰生产等限产或停产措施。对超标排放、违规用煤现象,严查不殆,坚决处罚,并监督整改到位。 (高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