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山:热点事件背后有这样不为人知的故事

17.11.2014  15:57

  9月2日4点40分左右,黑龙江延寿县看守所的3名在押犯杀害了一名民警后逃跑。当时我和同事正在外面采访,接到分社总编室的命令后,我们立刻完成手头的采访工作,返回分社整理设备,立刻出发。

  路途中,我们拍摄到了武警和特警盘查车辆、核对人员身份的素材画面,录制了现场同期声。下午3点左右,我们赶到了延寿县看守所。当时看守所门口已经汇聚了大量媒体,但所有人都不被允许进入看守所。我们立即在看守所门口出镜、拍摄素材画面,半个小时内,第一篇视频报道《黑龙江警方发布通缉令缉拿三逃犯》及时发稿。3点40分,警方通报“9.2”逃脱案相关内容。这也是整个10天抓捕行动里,警方召开的唯一一次发布会。

  此次报道中,我和分社另外一名音视频记者在有限的发稿时间内昼夜工作。虽然央视音视频报道组有着直播车、占据人数的优势,但我们有着自己的优势,多年来报道突发事件积累培养出来的经验,让我们有着预判的自信。而且我们也不用被固定在一个地方等直播,可以灵活地四处机动采访。

  9月2日晚上,当多数媒体还在等消息的时候,我们来到了警方设立的卡点,拍摄了独家的夜搜画面。《哈尔滨警方全力缉捕三名脱逃犯罪嫌疑人》一稿结合了警方发布会的内容和9月2日晚上的新情况,填补了9月3日早晨和上午时段的“新闻真空期”,东方卫视、江苏卫视等多家地方卫视都采用了我们的新闻。

  9月3日晚,是个不眠夜,逃脱案的两名人员相继落网。我和同事第一时间赶赴抓捕第一名逃犯李海伟的现场,警方依然拒绝采访,这时现场有武警部队要出发去其他地方。摆在我们面前有两个选择。如果跟着武警部队走,可能会抓住大鱼,也可能徒劳无功,还可能会错过警方的消息;而如果留在原地等待,无功无过。

  由于受到直播限制,央视留在原地,其他媒体也选择留在原地继续等消息。我们选择追武警车队,当时的判断是警方不会在现场发布抓捕细节的内容,同时这么大规模的警力调动也预示抓捕第二名逃犯会有收获。

  当晚11点,我们赶到了新胜村,大部分村民都站在屋外议论着晚上发生的事。我们随即与村民攀谈,及时找到了刚刚与逃犯王大民直接对话的村民,便有了下面这段生动的同期声“我的狗叫,他来我家院子,我就敲窗户问他是谁,他说我是逃犯,你给我整点吃的,你别报案,我也不伤害你。我就穿衣服说,等我穿完衣服给你找吃的。穿完以后,我就放(村)广播了,他就走了。(记者:放广播是啥意思?)放广播就是招呼村民了,然后他从我房西往北去了。

  采访拍摄结束后,已是后半夜,回到驻地后,立刻紧急处理稿子,我们在凌晨四点发出的报道《深夜大搜捕 “9.2案件”两名脱逃人员落网》,全部是夜捕的画面。我们的发稿领先所有视频媒体,而且只有我们对这位目击村民的采访报道是当天晚上做的,现场感极强,而其他的电视媒体都是第二天早晨去后补的。在他们还在现场采访的时候,我们的报道已经在电视上播了出来。

  9月4日,逃脱案报道进入第三天。由于警方连日来逃避媒体追问,我们制作了《记者直击:犯人如何逃离看守所 疑团重重》一稿,准备在9月5日上午播出去。但9月4日晚,一家媒体公布了一段2分30秒的延寿看守所监区内的监控录像,打乱了我们的报道节奏。这段录像可谓是整个报道中最核心的内容,它被公布了出来,真相大白。

  报道组里的文字记者是“公检法”战线的老记者,这样重要的视频是没有理由拿不到的,所以他提出质疑,在还没有被抓到最后一名逃犯的时候,其他媒体就公布这样的视频,意义何在?这样的视频又是怎样流出来的?

  当晚,我们利用原始视频,借网民之口发声,再次质疑。于是《网友质疑:看守所管理何其松散 逃跑比逃学简单》一稿及时发出,由于此稿时效快,第二天早上就被东方卫视等多家地方卫视播发,同时稿件还被新华网和“新华社发布客户端”采用,网络转载近百家,多家新闻网站的网民评论过万条。 

  此次报道中,我和同事在有限的发稿时间内昼夜工作,多次跟随武警进山,穿林、下田。。。“深夜大抓捕”采访是独家,小卖店线索采访是独家,警民联合围捕是独家,高玉伦视频画面也是独家首发。在10天里,多篇现场感强、细节生动的视频稿件被改成文字稿,在“新华社发布”客户端上发布,评论过3万条。

  此次报道中,有外界质疑一些媒体“为了吸引眼球,为罪犯立碑写传”,这样的事与新华社记者不沾边。在此次报道中,我们严守职业操守,不夸大事实,不哗众取宠,没有出现舆论导向错误。《李海伟在回家看儿子途中被抓》是我们的表述,而有的媒体则表述为《逃犯李海伟:我想回家看看儿子》;对于逃犯盗窃小卖店后留钱这样的情节,我们也都掌握,但没有对外公开;采访犯罪分子年迈的母亲,这样有违新闻伦理的事,我们选择不去做。

  此次报道吸引了全国几十家媒体来到延寿县,在整个报道中,从全国重点新闻网站到当地媒体、再到行政部门官方网站频频出错。在这次“谣言漫天飞,处处是地雷”的采访中,身在现场的我们深知压力之大。然而在这种舆论环境下,新华社文图、音视频报道保证了零差错,并且在多个不实消息传播的关键节点起到了“辟谣”的效果,受到广大受众、媒体同行、当地宣传部门和当地职能部门的普遍认可和赞誉。

  我们的视频报道被多家电视媒体和多家视频网站广泛采用,多次占据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在社交网络上亦被媒体大量转发,引发热议。在充分展示新华社综合报道的实力的同时,也增强了新华社电视报道的影响力。(本文作者为新华社黑龙江分社音视频部副主任)(编辑:李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