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划分灭火救援协作区

06.05.2017  12:12

  生活报5月6日讯 近日,我省出台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将全省划分为4个灭火救援协作区,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救援力量及装备器材快速集结于火灾事故现场。

  根据预案,火警划分为一、二、三、四、五级,一级最低,五级最高。分别用绿色、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其中,四级火警包括有较多人员伤亡或被困的火警;燃烧面积较大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火警等。五级火警为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四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等。

  确定为四级、五级火警后,县级政府和当地消防部门要在事件发生15分钟内,立即向市(地)政府(行署)及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信息,市(地)政府(行署)及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要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向省政府及省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信息。

   4个灭火救援协作区

  第一协作区:哈尔滨市、大庆市、绥化市。

  第二协作区:齐齐哈尔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

  第三协作区:牡丹江市、鸡西市、七台河市。第四协作区:佳木斯市、双鸭山市、鹤岗市、伊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