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之声】刘蕾:加强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

11.03.2022  12:20

 

  当前,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互联网经济发展迅猛,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对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互联网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也日益凸显,制约了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今年的全国人代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刘把关注的视角放在了互联网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上。


 

  刘蕾代表指出,当下,互联网消费者维权经常面临着成本高、时间长、取证难等各种麻烦,导致消费者在遇到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况时,经常只能忍气吞声。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检察机关办理涉互联网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力度在逐渐加大。《英雄烈士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订,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承担的公益诉讼职责。但这远远不能满足互联网消费者的维权需求,在互联网领域,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的适用范围还需进一步加大。
  就如何发挥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刘蕾代表建议要在涉互联网的法律法规中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反垄断局加强协作,在反垄断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对互联网企业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同时,由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使因互联网企业垄断而遭受损失的广大消费者得到赔偿。
  刘蕾代表认为,互联网领域案件证据更易灭失。诸如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最高检曾明确,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证据标准参照刑事立案标准。高标准高质量的案件办理需要及时固定详实的证据,而未被赋予刚性调查核实权的检察公益诉讼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常因调证困难影响检察建议的实效性。建议要确保检察机关充分享有并运用好调查取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