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院坚持“两个主动” 落实“五个加强”及时跟进司法服务保障措施

22.07.2014  18:44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元作重要讲话。朱丹钰 摄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树江作工作报告。朱丹钰 摄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洪山主持会议。朱丹钰 摄


省法院在哈领导出席会议。朱丹钰 摄


会议现场。朱丹钰 摄

        今天,黑龙江高院召开院机关上半年工作总结大会。院长张述元强调,要紧紧围绕省委“五大规划”发展战略,主动改善司法办案和司法建议工作,及时跟进落实司法服务措施,为龙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良好司法保障和服务。

        张述元指出,高院要更好地发挥司法的能动性,紧紧围绕省委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部署,主动深入开展前瞻性调研,准确把握大局内容、司法需求、服务对象和保障重点,结合审判执行工作,明确相应的服务保障方式和措施,有针对性地提升司法办案的质量和效果;主动针对在调研中发现的矛盾化解、社会治理、社会发展等问题,从法律角度向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做到超前研判主动服务,促进改革发展顺利进行,提升服务大局的司法水平。

        张述元强调,高院要紧紧围绕省委实施的“五大规划”和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抓住重点,搞好服务。围绕“两大平原”现代农业配套改革,加强涉及“三农”案件的审判工作,保障全省农业改革顺利进行;围绕东北地区沿边开发开放,加强涉俄司法审判业务的研究和指导,为对俄经贸活动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围绕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认真落实高院即将下发的服务保障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依法保障大美龙江建设;围绕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加强对国有、民营、个体等不同经济主体以及产业工人、农民工等一线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围绕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加强对各类涉及矿产、林业、水利等资源保护案件的审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记者在会议上了解到,今年上半年,黑龙江高院深入推进“八项司法建设”,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促进社会关系和谐、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保障全省经济发展“五大规划”实施等方面着力,服务保障大局取得了新的进展。就“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中的法律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就沿边开发开放中的司法问题,与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加强沟通协调;就林区生态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专题调研,依法加大对资源环境的保护力度,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省高院加强从严管理,拓展司法便民措施,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司法作风,全省法院呈现收案数、结案数、人均结案数、结案标的额同比上升,立案变更率、上诉率、生效案件改判率、申诉率同比下降“四升四降”的良好态势。同时,省高院还依法妥善处理了一批涉及社会发展稳定的案件,提出相应司法建议,收到良好法律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