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五举措迅速开展宣贯新《安全生产法》活动

04.11.2014  10:33
      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新法宣传贯彻工作,日前,大兴安岭地区立足实际,完善措施,五项措施确保宣贯活动全面开展。

      一是制订了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的方案,下发到县、区政府、企业,由政府主管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抓,全方位带动学习贯彻活动。

      二是地区安监局成立了学习小组,由安监局局长兼安委办主任祁俊星同志担任组长,通过集中学习、集体讨论,深刻领会立法内涵。

      三是广泛营造宣贯氛围。利用电视、报刊等载体,采取横幅、标语、电子荧屏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大力提升公众知晓度。

      四是加强专题培训。届时将对全区安监系统干部进行专题培训新《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地委、行署各类会议向各级各相关部门介绍新《安全生产法》的特点,部署全市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工作。

      五是现场案例宣贯讲解。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常态督查过程中,结合案例,现场向安监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宣传讲解,督促企业要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培训教育到位。(通讯员 周立刚 王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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