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项举措强化元旦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05.01.2017  01:02
      元旦期间,佳木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省、市政府安委办,及省交警总队、市公安局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采取五项有力措施,认真研判、精心部署、强化管控,着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群众节日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元旦期间,共出动警力1071人次,出动警车236台次,开展夜查统一行动3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36起,教育轻微违法驾驶人400余次,帮助群众200余次,全市未发生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和严重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指挥。12月21日,该支队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圣诞节和元旦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元旦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前部署。12月21日、23日、25日、30日,该支队召开四次专门会议,对节日安保工作进行强调要求。元旦假日期间,该支队每天下午召开视频调度会议,检查各县(市)区大队领导代班及值班备勤情况,听取各单位当日交通管理工作汇报,针对性部署下步工作。各大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部署会议,细化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确保辖区节日期间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不漏管失控。

      二、加强管控,科学调整勤务。该支队针对节日期间群众活动和道路交通流量增加的特点,切实加大高速公路国省道、市区主要道路以及农村道路的管控力度。节日期间,严格落实高速公路24小时勤务工作制度,并增加公路巡逻的密度,及时发现并排除道路安全隐患。加强市区主要路段及商业、娱乐密集区域交通疏导,对重要节点采取提前上岗和延时下岗工作措施严防交通拥堵,9个交警街面警务室夜间执勤时间延时至“零点”结束。在农村地区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组织劝导员在重要路段、时段、节点开展巡查劝导和宣传教育,严防隐患车辆出村上路。各县(市)大队按照统一部署加大城区道路以及辖区公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为群众节日出行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突出重点,严查严重违法。节日期间,该支队加大对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交通环境。依托公路收费站、执法服务站或设置临时检查点,加强对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严防“病车”上路;依托市区9个交警街面警务室连续开展全市夜查统一行动,严查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同时,加强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的检查,进一步加大农村面包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主动宣传,强化警示教育。该支队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站、“双微”平台、大型“LED”提示屏等渠道,广泛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宣传活动,提前实施有针对性的交通诱导。在汽车站、广场、加油站等公共场所散发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劝导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交警服务站、街面警务室摆放“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提示牌,广泛宣传酒驾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同时组建宣传小分队,利用两辆大型LED“流动宣传车”,深入人员密集区域以及客运场站,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讲解交通安全常识,播放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及交通安全宣传片,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五、规范执法,积极服务群众。节前,该支队召开了交警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场推进会,各大队先后召开了节前教育会,重申相关工作规定和要求。全体交通民警在节日安保工作中严格执行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盘问检查规定》、《黑龙江省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记录仪配备使用管理规定》,以及《公安民警使用网络社交媒体“九不准”》等文件要求,配齐配全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单警装备以及安全防护装备,严防发生意外伤害事件。同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勤执法,积极帮助救助群众,以实际行动展示公安交警良好形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讯员 王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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