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推出高考考点周边临时通行规定

12.06.2014  23:31

为保障高考期间道路交通畅通安全,我局交警部门施行考点周边临时通行规定、严查机动车鸣笛等六项措施助力高考。此外,交警部门倡导市民在高考期间错时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式为考生让路。同时,周末外出购物游玩的车流以及结婚车队较多,广大考生和家长应尽量提前出行,合理设定出发时间和行车路线,切忌为赶时间争道抢行,以免发生交通事故延误考生赴考。

措施一:途经考点车速不准超30公里

7日至9日每日7时至18时,机动车需遵守下列规定行驶:各考点周边道路禁止0.75吨以上的货车通行,禁止机动车鸣喇叭,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准超过30公里。另外,考点门前50米内禁止机动车停放,送考车即停即走。

措施二:重点严查机动车鸣笛

7日至9日7时至18时,主干街路及考点周边,执勤民警将重点对该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避免鸣笛对考生的影响。

措施三:考点附近将增派交警

交警部门将增派警车加大巡逻频率,及时发现并处理交通事故。此外,还将在每个考点增派交警,进行交通管控。

措施四:送考车辆停放听交警指挥

交警部门将在各考点门前或周边路口设立禁行、慢行等交通辅助标志,必要时将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另外,各考点将视情况设临时停车位,送考车辆须听从交警指挥。

措施五:送考车不限行,可临时借公交车道

为确保考生顺利到达考场,高考期间运送考卷的车辆和持准考证送考的车辆将不受机动车限行规定的限制,并可临时借用公交车道行驶。如考生有遗忘准考证或其他紧急情况,可第一时间向执勤交警求助,交警部门将会尽最大可能帮助考生及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此外,如果路面执勤民警发现送考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将先予放行再做事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