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从业资质互认互通

19.03.2016  23:11

  日前,经河北省人社厅与北京市、天津市人社局协商,从2016年1月1日起,京津冀各自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资格互认互通,三地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资质实现一体化。
      我国当前的政策规定,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的专职工作人员,须由当地人力资源市场主管部门认可的机构进行培训,并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资格证书。实现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资格互认互通后,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者只要持有三地间任何一地的从业资格证书,即可在另外两地从事相关工作,无须再参加当地相关培训。这对于加强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交流、促进三地人力资源市场合作,特别是带动和提升河北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将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京津冀推进市场一体化进程协议和人社事业协同发展协议,三地人社部门在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资格互认的基础上,将逐步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政策、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地方标准等方面谋求协同一致,直至在京津冀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大市场,实现三地间人力资源的无障碍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