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中院设立亲情疏导室 真情疏导感化未成年被告人

11.04.2016  20:49

  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近年来一真积极探索和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办案机制,近期,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借中院搬迁至新的办公大楼之际,增设了亲情疏导室,布置了舒适的桌椅、暖色的窗帘、书画作品,还安装了书架,上面摆满了励志、法律、教育类书籍,为未成年被告人营造一个温馨的环境,为其会见亲人及其他教育感化人员开辟了一条通往亲情、希望的绿色通道。在亲情疏导室内也有利于涉少民事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温馨的环境能够缓解双方的敌对情绪,对主持调解法官的释法明理能够乐于接受,更好地促成调解,较大程度地实现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院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注重通过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进行全方位的真情疏导感化,从心理上关注未成年被告人。在庭审之外,邀请未成年被告人的家长、亲属、师长、心理专家、未成年保护组织人员到亲情疏导室内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和感化。受邀人员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日常表现、性格特征、心理特点等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疏导,让其感受到他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同时也感受到大家对他的包容与接纳,最大限度地实现惩罚效果与教育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