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19.03.2016  23:10

黑人社函〔2016〕57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绥芬河市、抚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16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5〕137号文)精神,我省继续开展国家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要严把质量关,好中选优,把项目资助与推进我省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结合起来,与吸引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在国内或本地区、本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项目类别。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项目重点。请各有关单位坚持突出重点,围绕  中国制造2025,重点申报我省急需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以及环保、金融等领域的创新项目。

(四)申报数量。省教育厅10个,各市(地)、其他省直单位各5个。

二、申报流程

(一)本次申报将试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ptpm.mohrss.gov.cn:8080/)进行网上申报,请相关单位联系我处索取账户及密码。涉密项目请采用纸质方式上报。

(二)申报人填写《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后,请各市(地)、各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审核通过后,经由申报系统报送省人社厅。

(三)系统报送后,各市(地)、各主管单位须以市(地)、厅(局)函件形式报送纸质材料,申报函一式两份,写明遴选程序、公示情况,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划拨经费所用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同时报送2015年度获资助经费执行情况总结。

(四)上报。《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六份(盖章)。留学人员在国(境)外留学证明、各类获奖证书、承担项目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申报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胶装成册:1、申报函1份;2、留学证明;3、获奖证书;4、承担项目合同等。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时间:2016年2月24日至2月29日

联系单位: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1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公开服务大厅二楼

联  系  人:李    宏

电        话:0451-87130139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