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构建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

11.04.2022  22:06

  今年以来,黑河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完善《黑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建立一体化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在办案体系、工作机制上,全力构建“横向协作、上下一体、总体统筹”的“一体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模式,运用“一体化”办案模式初查6件6人,立案侦查1件1人,有效提升刑事执行检察能力水平。
凝聚“一体化”思想共识
     ——坚持系统思维。 深化理念先导,制发《黑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建立一体化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引全市检察干警解放思想、守正创新,纵深推进全市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全市刑事执行检察战线先试先行,聚焦问题导向和薄弱环节,突破部门壁垒、线索壁垒、人员壁垒,推进全市刑事执行检察战线合力履职。    ——坚持统筹谋划。 该院刑事执行检察战线多次跨院别、跨部门召开一体化办公专题会议,在进一步深化“一体化”理念、“联动即是能动”理念的基础上,以召开检察官联席会、案件探讨会、开展联合行动等形式,强化精准配合、精准衔接、精准落实,促使刑事执行检察“一体化”,不仅有“名”更加有“实”。    ——坚持以上率下。 两级院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亲自办案,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对案件办理中的问题进行联合“会诊”,定期下发工作提示或情况通报,形成业务实质性融合、能动化办案的工作格局。
打造“一体化”办案体系
     ——横纵联合,成立一体化工作专班。 市检察院成立由检察长挂帅,刑事执行、刑事、技术、案管、法警等多个部门及全市基层院有侦查经验人员组成的一体化常设工作专班。强化侦查力量,形成拳头效能,迅速推进案件办理,形成纵向指挥更加顺畅贯通,横向协作更加紧密衔接的刑事执行一体化工作格局。    ——内外协作,强化监督合力。 注重对内与民行、控申等部门,对外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开展案件会商分析、交流共享信息、研判移交线索。完善线索移送机制,明确线索书面移送要求、移送程序、移送范围和移送时限,相关部门已向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移送多起案件线索,目前正在进行评估。    ——聚合力量,建立侦查专家人才库。 改变以往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战线单兵作战模式,建立以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人员为基础,涵盖市检察院各内设机构、基层院、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外部专业领域等专家型人才库。畅通两级院上挂下派和横向交流渠道,根据案件情况快速抽调合适人员,形成一体化攻坚团队,对实践中的疑难复杂案件集中办理,形成共识。通过上述举措,成功突破3起初查案件中的瓶颈问题,案件得以顺利开展。
创新“一体化”工作机制
     ——建立一体化线索评估查办机制。 市检察院设立线索专员,形成以专员为扇骨,市检察院内设机构、上下两级院、外部各单位为扇面的线索研判机制,并建立线索移送专员到主任、副检察长、检察长一体化联席会议报送机制,提高线索研判效率。   强化侦查线索初查、结案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制度。市检察院检察长对侦查线索亲自把关、签批、部署,阶段性听取案件进展汇报。初查结束前,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主管副检察长组织刑事执行、刑事检察等多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案件初查结果再评估,确保案件成案成效。通过该措施,今年查办的1件案件线索已初查完毕,并依法决定作出立案处理。    ——建立一体化全程提前介入机制。 案件线索受理后,在一体化办案框架下,刑事执行、刑事检察部门将提前介入关口前移,由侦查阶段向线索初查阶段延伸,形成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全程提前介入机制。目前,黑河市检察院刑事执行、刑事检察部门已对全市办理的案件,实现提前介入工作初查、侦查全覆盖。    ——建立案件一体化办理机制。 建立健全疑难复杂案件市院领办,其他案件市院督办的办案模式,确保办案力量统筹安排有的放矢。不断突出院型较大的基层院的办案作用,形成大院带小院的办案组合,充分压实一体化责任,实质性提高基层院办案经验,并结合年度目标考评数据,不断充分调动基层院的办案积极性,达到多处开花结果的局面。全市6个基层检察院均已按照此机制,参加案件初查、侦查工作,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