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听取和审议全省城市民族工作

17.11.2015  16:31

 

11月9日下午,黑龙江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召开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民委主任刘明所作的《关于全省城市民族工作情况的汇报》。 刘明主任在汇报中指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黑龙江省与全国一样进入了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人口进入城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日益加深,城市少数民族构成更加多元化,城市已成为民族工作的重要阵地,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事关全省民族工作全局和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省城市民族工作坚持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搞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顶层设计;以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合理诉求;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推进城市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以加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重点,创新城市民族工作的机制;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载体,提升城市民族工作的整体水平。 刘明主任指出我省的城市民族工作面临城市民族工作基础较为薄弱,城市民族工作相关法规亟待修订,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执行民族政策有偏差,城市民族经济社会事业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亟待解决。全省城市民族工作机制不完善,民族工作队伍不健全,是影响我省城市民族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 委员会认真审议了省民委的报告,认为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是全省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省人大要抓住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的根本,推动我省城市民族工作更好更快发展。要发挥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职责,组织开展城市民族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提高各地和有关部门对城市民族工作的认识,重视和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准确把握民族政策,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特别是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改善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基础条件,推动建立和落实城市民族工作机制。要做好法规修订的各项准备,开展以《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为主的立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