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法职人员

26.04.2019  22:50

    2019年4月26日,经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

    任命:

    王尧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

    李柏坤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张炜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王洪亮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二庭庭长;

    孙勇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学民为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宋德双为宝泉岭人民法院院长;

    王爱军为建三江人民法院院长;

    何庆安为红兴隆人民法院院长;

    蒋玉彬为九三人民法院院长;

    张立国为绥北人民法院院长;

    马少波为诺敏河人民法院院长;

    金喜东为沿江人民法院院长;

    马文波为双桦人民法院院长;

    赵丽为鹤北人民法院院长;

    祁连龙为绥阳人民法院院长;

    王睿为东方红人民法院院长;

    张哲浩为亚布力人民法院院长;

    杨瑞明为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院长;

    殷鹏为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院长;

    金忠兴为诺敏河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梁化海为沿江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金明德为鹤北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国伟为绥阳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孙宏勇、艾厚军为亚布力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锡东明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程显波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孙勇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洪亮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鑫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农垦林区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知己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尧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柏坤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伟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学民、张哲浩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本次会议还任免了一批农垦、林区、铁路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的法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