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优化发展环境监督检查成效明显

07.06.2017  10:23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努力打造良好发展环境,连日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七个执法检查组,分别深入全省13个市(地)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及行政许可“一法一例”实施监督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凤春、赵敏、孙永波、胡世英、庞义华、朱清文,秘书长于柏青分别率队开展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重点围绕行政权力下放接不好、接不住、落不实、落不靠;政府及部门不作为、不想为、不善为、不敢为、乱作为;办事大厅服务质量问题;要求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有偿服务作为审批条件问题;超期办结行政审批和无理由超过时限不提出审批结果问题;备案过程中存在的变相审批问题;垄断性企业事业单位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三指定”及涉企收费等问题进行。各检查组在监督检查中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关键岗位、重点部门、涉企行为、服务窗口单位和关键人,将明查与暗访、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实地检查和召开座谈会相结合,听取当地市县两级人大和政府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情况汇报,与市民和企业代表一对一座谈,实地考察了解产业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办理情况。检查组还通过走访办事大厅了解服务质量、工作流程、办事便利、投诉渠道、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

  为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此次监督检查实施与企业投诉联动机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投诉事项转省企业和创业投诉中心处理,省企业和创业投诉中心形成处理意见并反馈。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对口跟踪研究处理情况,督促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研究处理结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对检查中发现事关全局、企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诸如“部分审批项目环节过多、时间过长,一些僵尸许可有待清理”、“有的行政权力下放到县、区,但保障权力事项运行的关联条件下放不同步不协调”、“企业发展环境还受一些条件制约”等问题,涉及地市一级的,要求当地人大督促政府立即整改,整改落实不力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增强监督约束力;涉及省直相关部门的,进一步与相关部门核实了解。省人大常委会还将适时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形成强大合力,进一步推动龙江经济全面振兴发展。(作者:李雪莹 闫紫谦)

(责任编辑: 齐雪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