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明年1月7日召开

31.12.2016  15:33

  30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九次主任会议召开。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7日在哈尔滨举行,会期一天。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凤春主持会议,副主任陈述涛、庞义华、朱清文,秘书长于柏青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议题有关情况的汇报,确定的会议议程是:审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日期的决定(草案)》、《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稿)》、《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草稿)》、人事任免议案等。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确定的会议议程还有:听取《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筹备情况和有关安排的汇报》;听取和审议《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主任会议还听取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安排及准备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草案)、立法工作计划(草案)有关情况的汇报。(作者:闫紫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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