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结束

17.12.2016  20:37

  黑龙江日报16日讯(记者闫紫谦)16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结束。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凤春主持上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陈述涛、胡世英、庞义华、朱清文,秘书长于柏青出席会议。

  省政府副省长孙永波,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明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黑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44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齐齐哈尔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齐齐哈尔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出席会议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8人,其中对省政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44人,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91.67%。

  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时间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双鸭山、七台河、鹤岗、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黑龙江省全民冰雪活动日的决定》《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高岩请求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爱文请求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免部分法职人员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向有关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编辑:孙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