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启动 两年一评评选60人每人资助50万元

26.08.2017  11:13

  日前,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实施。启动“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旨在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搭建人才激励平台,优化人才成长环境,深入挖掘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氛围,让科技人才成为龙江振兴发展的中坚力量。

  《办法》主要包括实施原则、分类及名额、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方法、服务管理等五方面内容。强调要坚持党管人才、坚持创新引领、突出贡献导向、强化柔性引才、注重分类衔接等原则,打破身份、职称、地域等限制。“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支持60人,其中科技创业人才25名,科技创新人才20名,青年拔尖人才10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5个(负责人5名)。

  “龙江科技英才”评选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基本条件规定了四类人才应共同具备的思想品质、科学精神、学术操守、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条件;资格条件规定了各类申报人必备条件和可选条件,即申报人在设定的多项条件中具备其中的某几项就可以申报,有效兼顾了高校、院所和企业各层面人才的特点,突出了成果转化、科研业绩等指标。其中,科技创业人才的必备条件是,人才创办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应在我省辖区内;人才为企业主要创办人或主要合伙人,占公司股份10%以上,创办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创新人才的必备条件是,近3年(含3年)作为主持人有1项以上成果在省内转化应用,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或服务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或作为主持人有1项以上新产品进入市场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青年拔尖人才的必备条件是,男性申报年龄为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女性为37周岁(含37周岁)以下;近3年(含3年)作为主持人有1项以上成果在省内转化应用,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或服务收入达到150万元以上;或作为主持人有1项以上新产品进入市场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所从事科研工作须符合国家和我省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近3年(含3年)至少有1项成果在省内转化应用,主营收入达到800万元以上或服务收入500万元以上;具有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科研项目(课题)、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经历,承担2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等。

  评选程序包括形式审查、专业评审、实地考核、综合评审、公示发布等环节。为保证评审工作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制定了《“龙江科技英才”评审细则》,开发了“龙江科技英才”申报评审系统,对评审程序进行规范,专业评审利用评审系统采取网上盲评的方式进行。

  根据《办法》,对“龙江科技英才”入选者,将以省委省政府名义颁发“龙江科技英才”证书,省财政给予每名入选者50万元资助,作为政府奖金。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须为“龙江科技英才”入选者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支持或资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和参加评奖评优,优先申报国家各类人才支持计划和科研项目。(作者:丛万志 彭溢)

(责任编辑: 郑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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