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8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符凤春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6年,在省委正确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人大在我省法治建设和振兴发展中的重要责任和使命担当,把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强大动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务实,依法履职。一年来,提请省人代会和常委会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14部;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作出审查批准决定6项;分三批清理了76项法规、决议、决定,其中修改地方性法规42部、废止14部,废止决议、决定20项;分两批完成确定10个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对省政府、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报备78件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认真审查;检查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18个工作报告,作出相关决议决定7项;开展了1次专题询问和9项专项视察、专题调研;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48人,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常委会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服务大局,为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促进重点产业建设。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全省十大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情况视察,组成人员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要进一步增强项目谋划实效、提高招商引资质量、解决企业融资困难、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培育、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提高园区土地利用率等意见。开展了全省铁路建设情况视察,在为我省铁路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点赞的同时,强调要抢抓历史机遇、补上我省短板,争取国家支持、构筑合作平台,对加快释放铁路这一重大基础设施在稳增长、惠民生的综合效应上起到了促进作用。重新制定了道路运输条例,明确了以招投标方式确定道路运输经营权、优先发展城乡公共客运、简化国际道路运输出入境手续等规定,推进了道路运输体系建设,促进了服务产业发展。
(二)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重要指示,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设立全民冰雪活动日的决定。常委会通过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提出了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产业新业态成长,充分发挥财政支出逆周期调节作用,加大对“五大规划”、十大重点产业和“龙江丝路带”建设的支持力度。重新制定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着重强化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完善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和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开展了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创新绩效视察,明确要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引导、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运营等专项资金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确保财政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常委会还审议了税收保障条例草案。
(三)促进现代农业和生态文明建设。常委会制定的耕地保护条例,建立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基本农田、生态农田规划与建设、保护与管理、整治与利用上的职责,对依法保护利用耕地,促进我省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制定的动物防疫条例,规定了县级以上政府应当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对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将重大动物疫情、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纳入了法制范畴,有效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常委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治理雾霾、呼吸洁净空气的期待,组织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视察,并进行了两次审议,形成了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听取审议了省政府2015年节能减排工作和2016年全省环境状况及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龙江环保世纪行督促解决了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氧化塘私设排污管道、大庆油田热电厂污染物超标排放等问题。常委会制定的森林防火条例,明晰了国有重点林区、垦区森林防火责任划分,理清了与地方政府职责的关系。常委会开展的森林“一法一例”检查,促进了林农土地权属纠纷化解、林业改革和旅游业的发展。常委会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为保护保存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弘扬和展示独具地域特色的历史文脉提供了法制保障。
(四)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常委会重新制定的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将扶贫开发与最低生活保障相衔接,推行扶贫开发资金“折股量化”新模式,细化了扶贫开发项目产权归属和受益主体内容,为实现我省农村如期脱贫提供了重要保障。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了科学编制规划、多元筹措资金、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等建议。为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常委会修订了食品安全条例,体现了构建食品安全防线的“四个最严”要求,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和学校、医院等食品监管作出了细化规定,增加了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依法禁止种植转基因粮食作物的内容。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情况的报告,督促理顺监管权责,加大财政投入和监督力度。重新制定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明确了燃气企业和用户在设施维修、更新改造上的责任,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落实国家“全面两孩政策”,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了婚假和生育假期,完善了有关奖励扶助和福利待遇。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一法一例”检查,把农机设施农药使用、农村住房规划建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作为重点,推动提升我省农业和农村安全水平。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
关于全省城市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禁毒条例草案。
二、围绕发展,在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上聚焦发力
(一)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常委会把深入开展行政许可“一法一例”实施及优化发展环境监督检查,作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两次重要讲话和省委优化发展环境重大部署的重要举措,贯穿全年持续用力。坚持四级人大联动、五级人大代表参与、同级对口监督,先后7次召开各专门委员会和市(地)人大负责同志会议,对这一工作不断进行部署落实。各位副主任带领6个执法检查组,分别深入省政府的25个组成部门和13个市地进行监督检查,着力破解制约经济发展环境的深层次问题。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行政许可“一法一例”实施及优化发展环境的报告,视察了省政府企业和创业投诉中心。常委会党组将监督检查情况向省委做了书面汇报,宪魁书记做出明确批示,陆昊省长主持常务会议专题听取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并将通报印发部门和市(地)政府,对抓好整改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常委会还指导带动市县乡人大推动各级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了全省经济发展环境持续改善。
(二)着力在新预算法的框架下推进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法制化进程。深化专门委员会对预算调整草案、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初步审查,组织开展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重点问题的专题视察,组织专家对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在对有关预决算议题审议中,提出了抓好财政增收、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收入征管机制、积极应对收支平衡压力等建议。制定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公开监督工作的意见,督促政府预算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公开方式进一步规范。为解决财政预算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屡审屡犯”问题,按照省委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要求,常委会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5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组成人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91.67%。省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省委、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整改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挽回损失成果显著,责任追究得到强化,建章立制收效明显。
(三)推进司法公正,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常委会分别听取审议了省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积极推进行政案件管理制度改革,探索跨区划管理行政案件,促进了行政机关履行应诉法定义务,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七五”普法规划意见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明确提出要以学习宣传宪法为首要内容,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观念,组织了35名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三、强基固本,加强自身建设激发内生动力
(一)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发挥主体作用。充分运用远程视频学习培训系统,深入抓好全省五级人大代表履职培训,总结宣传代表履职典型事迹,组织代表到井冈山革命圣地接受传统教育,焕发了广大代表在龙江振兴发展中履职尽责的热情。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和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大力开展基层行活动,了解基层代表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指导各市(地)人大将本地全国和省人大代表编入代表接待站或代表小组,开展代表接待日、访民日等活动,健全完善代表履职档案。组织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视察和立法调研等活动。增强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实效,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办的5项议案,代表提出的338件建议均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落实率和满意率明显提升。
(二)依法做好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常委会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及时研究提出了换届选举指导意见,作出了相应决定,明确了增加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专职配备的意见。深入各地调研指导,举办专题培训班,会同省委组织部召开工作会议,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修改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强化了代表资格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重新制定乡镇人大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乡镇人大职能,明确了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职责。
(三)加强常委会和专委会履职制度建设。常委会把加强组成人员自身建设作为重点来抓,针对出席率偏低、议政质量不高的状况,建立了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委员退出机制,制定了改进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意见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实行了常委会委员依法履职年度报告制度,召开了组成人员工作会议,起草审议了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促进了组成人员履职尽责,内生动力显著增强。
(四)全面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常委会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大力推进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提高理论素养,强化实践锻炼,探索创新方式,主动服务大局,依法履职能力、整体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增强,机关上下团结和谐、风清气正。
抓好对口扶贫工作,帮助国家级贫困县林甸县协调争取“两牛一猪”补贴、农村公路硬化改造、泥草(危)房改造、旅游集散中心、对俄旅游扶持、贫困村屯饮水安全等项目和资金,使该县脱贫“摘帽”有了新进展。
常委会应邀对俄罗斯、乌克兰、捷克等5个国家有关地方议会进行了友好访问,接待9个国家地方议会考察团组,巩固和建立定期互访机制,促进了我省与外国友好地区的交流合作。
各位代表、同志们,在过去一年工作中,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常委会始终坚持做到:
第一,紧紧依靠省委领导,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常委会把紧紧依靠省委领导自觉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落实到依法履职全过程,主动找准切入点着力点,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对立法、监督、人事任免、代表工作等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都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省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指方向、提要求、明思路、给支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宪魁同志全年阅批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报告80余件,为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省委出台的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为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完善自身建设提供了遵循。目前,有关部门已落实了设区的市立法机构及编制,保障如期行使立法权。加强对立法工作领导,3件法规案被列为省委重大立法事项,得到了省委精心指导,确保立法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第二,突出人民主体地位,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常委会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立法为民、监督为民、服务于民。加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力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规作用,全年共有200余名四级人大代表参与了立法工作。畅通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法规草案全部通过主流媒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征求公众意见的研究采纳情况。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广泛吸纳民意民智,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过程中先后召开4次专家论证会、16次座谈会,委托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对种植转基因粮食作物问题进行问卷调查,并进行风险评估,实行了科学民主论证。实施精准监督、有效监督,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注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推动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第二批次改造工程全面启动,确保居民喝上“放心水”。相继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美丽乡村建设、龙江环保世纪行等监督工作,都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反映了人民群众意愿和诉求。实践中我们深深感到:人大工作的根基在人民,发挥作用的力量在人民,依法履职的落脚点在人民。
第三,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式,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方法。常委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创新理念为引领,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中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各项工作富有成效开展。加快清除不符合新发展理念要求、不适应全面振兴发展需要的制度障碍,首次委托高校院所对现行的206部地方性法规和34项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提出清理评估意见,为统筹做好法规的立改废释提供了基础依据。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追根溯源查找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不全面、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问题,明晰整改责任清单,强化跟踪监督问效,改进整改报告方式,加大评价促改力度。针对哈尔滨火车站综合改造的瓶颈问题,常委会在全省铁路建设视察中进行了现场勘察和调研,督促霁虹桥改造问题加快解决。针对代表建议办结率较低、办理质量不高的问题,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主任会议重点督办和代表屡提屡办仍不满意的建议,提交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增强了代表建议办理效能,办结率和代表满意度大幅提高。针对机关干部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问题,在复旦大学举办了百余人参加的全省立法工作人员培训班,在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了300人参加的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培训班,着力提高专业化水平。针对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不力等问题,明察暗访,跟踪问效,对落实不到位的限时再报告,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实践证明,只有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履职方式,才能强化人大监督实效。
各位代表、同志们,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代表及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政府、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省各级人大团结协作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一并表示衷心感谢!
总结成绩同时,我们清醒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差距,主要是在开门立法上,公民参与面还不宽、参与率还不高;在依法监督上,有时针对性还不强,跟踪问效、较真碰硬还不够;在整合各方力量、综合运用监督方式上,还缺少相应力度;有的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还不到位;常委会机关干部专业化水平还有待提高。这些问题需要今后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常委会要在省委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各项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紧紧围绕省委创新实施“五大规划”、加快发展十大重点产业、深入推进“龙江丝路带”建设,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职尽责,努力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发挥立法对我省全面振兴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党领导立法工作制度,围绕全省振兴发展和深化改革实践亟需解决的问题开展立法,增强立法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坚持依法立法、为民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深入推进立法精细化。做好立法项目调研论证,研究提出省十三届人大立法规划建议。加强对各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指导,对报批的法规,严格合法性审查,切实把好立法质量关。
全年拟安排立法项目44件,其中审议8件、预备审议和调研论证36件。围绕政府依法理财、依法治税、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税收保障条例。围绕改善农业生产基础生态条件、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重新制定水土保持条例。围绕积极应对我省人口老龄化形势,促进我省老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适应农村各项改革,解决村民自治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加强农村基层群众自治,修改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统筹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旅游业发展、气象信息管理、垦区、国有重点林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等立法工作。对代表在本次大会期间提出的立法议案,常委会将根据议案审查结果认真研究处理。
二、增强监督实效,保证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聚焦省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任务目标,围绕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和回应社会关切,把推进“五大规划”和十大重点产业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作为监督重点,督促支持“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抓好落实。加强对经济工作和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计、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等报告。紧盯制约全面振兴发展的环境突出问题,强化同级监督力度,持续精准聚焦发力,继续深入开展优化法治环境监督检查,促进发展环境的不断改善。着眼于扎实做好“三篇大文章”,提高发展质量和支撑能力,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振兴实体经济工作情况的报告。着眼于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快“龙江丝路带”建设,开展“三桥一岛”建设情况专项视察,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外事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着眼于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开展全省脱贫攻坚情况视察,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相应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着眼于推动十大重点产业建设,结合制定促进旅游业发展地方性法规,组织开展全省旅游业发展情况视察。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情况报告。着眼于深化司法改革,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着眼于改善民生,实现绿色发展,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例”实施情况检查。继续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美龙江”为主题,创新实施龙江环保世纪行,把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推动解决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密切关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为我省设立监察委员会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认真落实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要求,不断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落实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发挥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作用的意见,增强预算审查的针对性、有效性。跟踪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加大督促落实力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切实维护法制统一。研究探索建立监督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三、强化代表服务保障,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开展全国人大代表基层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直代表回选区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围绕全面振兴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继续实施并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人大代表网上履职平台。举办新当选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乡镇人大主席履职培训班,增强代表履职内生动力。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抓好全国和省十三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以习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重要讲话为根本遵循,从严抓好常委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维护党的执政权威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统一起来,把履行法定职责与规范履职行为统一起来,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坚持“三严三实”,彻底摒弃“四风”,深化拓展“两学一做”成果,不断提高整体素质,确保机关干部队伍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高质量服务。
各位代表、同志们,龙江振兴发展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全省人民的期盼殷切而厚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奋发有为,开拓进取,创新务实,尽心竭力,为我省奋力走出全面振兴发展新路子做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