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 公益保护永远在路上

04.07.2020  19:51

正义网哈尔滨7月4日电(记者韩兵 通讯员张宇宏)青山绿水、食药安全、国有财产、英烈尊严……检察公益诉讼关系着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三年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不断回应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完善了省级层面的顶层设计

2017年7月1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实施。三年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努力推动公益诉讼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积极争取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密集出炉层面分明、衔接有序的意见决定,为检察公益诉讼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奠定了坚实基础。

省委政治支持。2018年9月,黑龙江省委十二届第61次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并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定《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宣告、公告的规定》,有力保障检察建议刚性落地。

省人大地方立法支持。2019年1月,第十三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这是全国首个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落实和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专项决议,对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起到了典型的示范作用。

省检察院与省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协同推进全省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

有关单位协作配合支持。黑龙江省检察院与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医疗废物清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与省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协同推进全省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

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兴则文明兴,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依法参与和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保护生态环境“最严密的法治”依法有效运行,推动保护生态环境“最严格的制度”进一步完善。

三年来,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688件,占立案总数的60.3%。共督促恢复被损毁林地2.1万亩,督促补种树木18.1万株,督促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2万余亩,督促恢复被非法开垦和占用的草原8070亩,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湿地2400亩,督促整治污染企业129家,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生活垃圾和固体废弃物4000吨。

在“医疗废物清理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中,督促整治违法处置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1716家、动物诊疗机构51家,督促清理医疗废物垃圾1362吨。

在“水源地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中,督促整治水源地保护区32处,督促清理被污染水域、河道4.15万亩,有效强化“源头水”污染防控。

在黑土地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中,佳木斯、绥化、鸡西集中开展试点工作,督促整治违法占用耕地建筑8219平方米,督促整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105家,督促规范农药经销商违法行为265家,督促清理倾倒垃圾污染农业灌溉渠水问题85处。

在“高铁建设公益保卫战专项工作”中,着力监督哈佳、哈牡、哈齐高铁沿线占用耕地未复垦、扬尘污染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等问题,摸排线索300余个,有效保障铁路运输安全。

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

据悉,三年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共向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8015件,已有7425件诉前程序检察建议在法定期限内得到了行政机关回应,占全部诉前程序检察建议的92.6%。

鸡西市检察机关针对鸡西市供水公司南站泵站无卫生许可、二次供水设施未按规定清洗消毒等问题,向鸡西市鸡冠区卫计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南站泵站经过整改,取得了鸡西市第一个《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在当地检察机关的建议下,鸡西市还成立了全市第一家“二次供水”设施专业清洗公司。鸡西市委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市考核体系。省检察院就全省二次供水安全监管问题制发一号检察建议,积极推进问题整改。 

全省各地检察机关以监督办案助推人大完善立法,推动地方人大出台《七台河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伊春市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鸡西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等,建立问题长效解决机制。

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医疗废物清理”“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共向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906件,走访调查学校1011所,整改规范网络餐饮商家562家、督促整治食品摊贩2268家,督促取缔违法摊贩415家,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36吨。督促整改物业服务公司  389家、自来水公司(供排水公司)33个,督促解决606个居民小区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涉及居民40万户88万人。聚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补贴、专项资金管理三个层面,开展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公益保护专项法律监督。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聚焦校园内食品经营资质、食材安全管理、加工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管理四个层面十七类问题,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公益保护专项法律监督,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在小煤矿关闭整治公益保护专项监督工作中,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还探索建立了“监管违法追责,犯罪行为打击,公益损害恢复”三位一体的龙江特色公益诉讼监督模式。聚焦监管违法追责,依法向纪委监委移送违法违规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以追责问责形成监督刚性;聚焦犯罪行为打击,依法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普通刑事犯罪问题线索,并同步启动立案监督程序,以惩治犯罪形成监督震慑;聚焦公益损害恢复,依法对相关责任主体公开宣告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行政,以建议促恢复。在校园食品安全、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专项监督中,这一模式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多实践中运用,进一步彰显实效,通过追责、打击和监督多管齐下,使受损公益得到最大限度的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