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鹤岗法院向执行难发起坚决的总攻

17.08.2018  20:45

   黑龙江省鹤岗市是国家重要的煤炭基地。近年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响应“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号令,向执行难发起坚决的总攻,为当地能源经济发展、矿工美好生活期盼营造诚信平安的良好法治环境。

   2018年以来,鹤岗市两级法院新收各类执行案件3908件,办结3030件,同比分别上升32.2%和73.73%,实际执行到位4.47亿元;执行法官人均结案168件,同比增长49.5%,执行质效居黑龙江省法院系统首位。

   独唱变合唱:推动实现新突破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和党委政法委等部门的支持,筑牢法院“一把手”抓执行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要求各项执行责任和措施必须落地见效,推动解决执行难工作实现新突破.

   “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在全市开展举报身边‘老赖’活动,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鹤岗市委召开常委会听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汇报时,市委书记张恩亮提出要求。

   鹤岗市委积极推动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2018年以来,市委常委会2次研究法院执行工作,市委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5次对解决执行难工作批示,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视察调研法院执行工作,市委政法委还将解决执行难列入2018年全市政法工作“十件大事”之首,专项督查挂牌督办执行案件。 鹤岗市两县六区党委均成立了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在加强领导、构建大格局、充实人员、解决救助金、加强装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等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持。市、区(县)公检法机关亦多次召开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联席会议。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监督法院执行工作,积极向社会宣传法院执行工作,并呼吁各界代表尊重执行、理解执行、认同执行。何某因拒绝按期履行执行义务,被工农区人民法院依法传唤,称是南山区人大代表。“接到法院汇报,已过下班时间,我们立即启动相应程序,连夜召开常委会,依法罢免了何某的代表资格。”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润凤说。

   在各界的支持下,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进一步发展完善,鹤岗法院执行工作实现了从“独唱”到“合唱”、从“独舞”到“群舞”的重大转变。

  织密天罗地网:32个单位联手惩戒

   鹤岗市委政法委协调鹤岗市32个单位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并对联席单位协助法院执行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督察结果纳入目标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鹤岗中院也通过为全市联动惩戒成员单位开办培训班、建立诚信讲堂微信群,推动机制发挥作用。

   鹤岗市委市政府专门建立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市委组织部将干部失信情况作为考察、推荐和评先的前置程序,在公职人员选拔任用、评先选优时向法院查询反馈信息5批101人次,并对一批有失信行为的公职人员公开点名和约谈。2016年底换届以来,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委托法院对候选的16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76名党代表进行了诚信审查,市综治办、市文明办还将协助法院执行情况纳入综治考评、文明单位评选要素范围,并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打击公职“老赖”绝不手软。

   鹤岗法院与公安、国土、住建、银行等部门建立的多方联动、长期协调配合的执行威慑机制像一把利剑,让被执行人感觉财产无处可藏、人也无路可逃。公安机关协助查询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定位查找住所下落、协助限制出入境;各乡镇街区在行政村、社区设立执行联席员,确保“村村区区有联席员,执行查找不犯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群众力量,布下追缉“老赖”的天罗地网。

   李某长期拖欠郑某13万余元、孙某22万余元不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仍然拒不履行,且虚假报告财产。法院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向联动部门发出协查财产信息通知,及时对其名下8万元银行存款、1户房产进行了强制执行,又对其进行了司法拘留。“第二天,其家属就来到法院,把剩余的13万元欠款交到了执行局。”向阳区人民法院院长李金国说。

   联动执行制度发挥出了制裁效果,推动诚信社会建设深入人心,让失信被执行人失去生存土壤。该制度的良好运行,促使法院借力建立了“六个一律”长效机制,即对符合法定情形的被执行主体一律责令报告财产、一律限制高消费、一律限制出境、一律提出司法建议、一律罚款拘留、一律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以来,有426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而主动履行义务,主动履行金额达1.2亿元。

   提升执行公信力:一把手抓 抓一把手

   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执行工作的衡量标准,鹤岗法院刀刃向内,自我加压,整章建制,整肃队伍,整顿作风,提升干警为人民执行的理念、态度和能力,让执行权力的运行更加依法、规范、透明、高效。

   鹤岗中院将“基本解决执行难”纳入法院一把手履职目标考核,全市两级法院立下“军令状”,并制定了《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实施方案》和阶段实施意见,明确提出10大项任务,细化制定51条有力举措,清晰绘制路线图和时间表,实行台账式、工程化管理,精准施策、挂图作战。

   “一把手抓,抓一把手”,两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紧盯“四个90%”目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协调落实。严格对标打表、强化刚性督查并作为常态有效手段,将黑龙江高院部署的“雷霆行动”专项执行常态化拓展,结合实际持续推出了“集中打击专项行动”“案款集中发放”“协同联动执行”等活动。实施“三包”责任制,中院院领导对本院超期未执结案件挂牌包案,对基层法院超期未执结案件挂牌包督办,第三方评估包通过。建立领导包案下沉制度,对每季度排查出来的“骨头案”“钉子案”,院领导首先承办并跟踪处理,蹲点督导,一包到底。

   鹤岗法院执行规范化建设,真正解决问题和痛点,修改完善了执行规范化工作机制76项。加强廉洁型执行队伍建设,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状,健全执行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岗位廉政风险点提示,2018年开展廉政谈话56人次。

   鹤岗法院深化执行公开,谋新招、增认同。邀请各界代表参与“阳光评议”和“现场见证执行”等执行活动,妥善解决相关案件160余件。举办“执行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群众走进法院,现场观看执行案件查控流程演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司法网络拍卖流程、执行单兵远程连接等,了解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各项举措,体验执行信息化和执行工作职能、流程、成果,让群众理解执行、支持执行,进而认同执行。同时,为人民群众详细阐述解决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促进人民群众消除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种种猜测和误解。

   鹤岗法院通过充实人员、明确责任、强化保障、深化改革等行之有效的举措,推进执行工作模式变革,让执行权阳光透明。通过全面应用“一人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集中清理历年遗留的执行案款、强化司法网拍工作等方式,加快执行案款发放、提升执行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全面实行网上办案,所有执行案件纳入办案系统,防止案件体外循环,并对每个案件37个关键程序节点实时监控。

   “我们大力推行办案人员执行日志机制,将记载的个案执行程序中的财产调查、控制、处分、分配等重要环节、重点事项和重大进展,及时告知当事人。坚持执行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全程记录留痕,提高执行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鹤岗中院执行局长姚梦宇说。

   打好攻坚战:让申请人拿到真金白银

   2018年5月11日,鹤岗法院启动“决战60天决战决胜执行难会战”。凌晨5点,两级法院集结出动49辆警车、121名干警,当天拘留56人,拘传78人,传唤25人,罚款10.2万元,主动履行金额58.2万元,强制扣划6件,为11名农民工发放执行款40余万元,执行标的额总计1860万元。

   鹤岗法院每年组织开展各项集中执行活动,挟雷霆万钧之势强制执行,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执行义务。2016年以来,先后开展了涉民生、涉金融、涉农民工等执行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据了解,今年以来,鹤岗中院先打响了“元旦、春节执行案款集中兑现”“百日执行攻坚”和“决战60天决战决胜执行难会战”三大执行战役,又于6月5日开展了“晨袭老赖”执行活动,省市电视台全程直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各基层法院执行战役也密集进行:萝北县人民法院“黎明围网”活动、南山区人民法院“午夜猎狐”活动集中抓捕失信被执行人,东山区人民法院涉民生、涉金融专项执行活动,兴安区人民法院、兴山区人民法院涉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向阳区法院、绥滨县人民法院集中打击拘留罚款活动,工农区法院网络拍卖专项执行活动等,使集中执行抓捕“老赖”形成常态化。2016年至今,鹤岗法院对412名被执行人宣布采取拘传、拘留措施,罚款78.9万元,依法搜查112件次,腾退房屋78处,对“老赖”产生强大的震慑力。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