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法院: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品牌 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26.11.2014  12:02

        为了进一步推进大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近日,甘南县法院副院长于跃忠带队到平阳法庭就大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检查中于跃忠在充分肯定平阳法庭所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就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要求。他强调:一是抓调点,注重庭前调解。办案人员要耐心听取案件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细心讲解法律法规,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同时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性质,抓住矛盾实质,进行调解。二是明事理,注重当庭调解。以证据服人是当庭调解的前提和基础,充分发挥证据杠杆作用,适时进行调解。 三是慎判决,注重庭后调解。将调解贯穿于整个审判活动的始终。有针对性地做好各方面工作,使很多庭审中调解不成的案件在庭后调解成功。四是多巡回,注重联动调解。围绕审判服务农业,服务农村,服务农民这个中心,坚持“法律宣传进村,就地办案进村,解决纠纷进村”,在纠纷发生地就地开庭、现场调解,化解纠纷。于路忠要求,面对新时期农村矛盾纠纷的新特点,要预防和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必须在科学建立预警机制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以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为重点,坚持经常性与集中性排查调处相结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工作方针,及时、依法做好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调解,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和萌芽状态。工作中要注重从思想上正视矛盾,积极主动抓“苗头”;从全局上把握矛盾,集中力量抓“重头”;从客观上分析矛盾,实事求是抓“源头”;只有抓住了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真正解决问题,达到维护稳定的目的。

        今年以来,甘南县人民法院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