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系列报道之二

21.07.2015  15:42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规定了人民陪审员的“三个随机抽选”,无论是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的选任,还是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或者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都要“随机抽选”,以进一步增加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广泛性和随机性,提高选任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

        工作实践中,除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随机抽选”外,另两个“随机抽选”的确有一定难度,让大家始料不及。

        首先遇到的难题,是符合抽选条件的人员数量巨大,筛选的工作量比较大,给本已十分繁忙的法院及公安、行政机关带来不小压力。根据《方案》精神,鸡冠区法院把年龄条件作为第一条件,与公安机关协调,由公安机关在常住居民名单中提供符合条件的人选,经过筛选,有20万人符合年龄条件;再从符合年龄条件的人员中,结合其他条件确定1300人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接着,还要从1300人中,选取121人作为新任人民陪审员。

        “如果没有公安、司法机关的大力帮助和密切配合,完成这项工作是不可能的。”鸡冠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昭权说。

        “公安分局、司法局要确定一名副局长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负责人,再分别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协助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鸡冠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盖中伟在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时提出这样的工作要求。

        在党委的支持下,法院和公安、司法机关按照任务目标、时间节点及操作要求等,相互配合,分工协作,确保了选任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个难题,或许是鸡冠区所“独有”。按说,从20万人中选1300人,再从1300人中选121人,若是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电脑筛查,虽然工作量比较大,但还没大到让人“头疼”的地步——让鸡冠区法院领导“头疼”的是抽选工作还没开始,公安机关数据信息系统就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为不误时间,鸡冠区法院决定,请求公安、行政机关配合,抽选工作改由手工操作。法院临时抽调两人专门负责随机抽选工作,公安分局、司法局各派出一人协助。为了让人民陪审员在地域分布上保持均衡,他们深入辖区内的10个公安派出所,从每个派出所的常住居民登记簿中随机抽选100余人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我们几个人分工,有从登记簿中选人的,有查找单位的,有核实是否被刑事处罚的,再让我们院执行局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否定条件中删除,那几天,光登记簿就翻了2000多本,有一天手都翻抽筋了。”临时抽调的执行局干警赵雨雷半开玩笑地说。

        提起“手工操作”,鸡冠区法院常务副院长、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鹏举说,“当时正值6月中下旬,天气突然升温,最高气温连续4天达到33度,派出所又没冷气,他们几位可是遭了罪。

        第三个难题,应该是所有试点法院的共性难题——对候选人进行征求意见。说它难,难在一些候选人联系困难,还有一部分人对任人民陪审员热情不高。

        公安机关记载的信息情况是多年前登记的,有的没有电话号码,有的电话已经换号。鸡冠区法院兵分两路,有电话号码的进行电话确认,没有电话号码的就到家里或单位确认,经常是去家里几次都没有人。

        “开始的时候,我们到候选人家里都是白天去,但多数家里没有人。后来我们就改在晚上去,最多的一次一个人家就去了4次,人是找到了,可是候选人却不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负责人民陪审员抽选工作的政工科长祝翠梅介绍到。

        “群众对人民陪审工作了解不够,参与的积极性有待提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担任人民陪审员没有兴趣。”王鹏举主,“加班加点工作了14天,才终于从1300位候选人中抽选出121名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