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系列报道之三

22.07.2015  10:32

    “老张你好!我是立案庭,需要2名人民陪审员组庭。”“好的,马上抽选,三分钟后回复你!”接电话的是让胡路区法院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协会主任张忠国,这是他每天“上班”必做的工作。

让胡路区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255名,数量可观,然而也给管理带来一定难度,如何管好用好这支队伍,最大限度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成为摆在院党组面前的新课题。在一段时间的试运行的基础上,今年年初,该院组织成立了“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协会”。今年5月,该院被确定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后,对协会组织机构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本身就是人民陪审员的张忠国,被推选为首届协会主任。

打造可信赖的“人民陪审员之家

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协会”成立后,以“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为宗旨,积极发挥媒介、桥梁和服务的职能作用,将协会打造成可信赖的“人民陪审员之家”。

协会借助网络平台,设立“人民陪审员”专栏,每周更新人民陪审员制度相关知识或解答人民陪审员提出的问题;创建了“人民陪审员QQ群”,每天在该QQ群上及时发布开庭信息、会议通知、业务知识等,互动交流参审心得。通过手机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微信群”,更加方便了与人民陪审员的沟通协调。人民陪审员可以随时随地了解相关信息,安排协调自己的工作日程,尽量避免本职工作与陪审工作“撞车”。大庆市政协常委、人民陪审员杨明杰同志评价说:“自主管理协会把我们人民陪审员当成家庭成员一样关心、爱护,很多事情都想到了我们前面、做到了心坎上。

一些人民陪审员向协会提出要求,希望协会组织好培训工作,提高自己的陪审能力。人民陪审员的需要,就是协会的努力方向。协会与让胡路法院领导沟通,确定对人民陪审员每年安排两次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30学时。同时,根据人民陪审员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以专题讲座、庭审观摩、知识竞答、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受到人民陪审员的欢迎。人民陪审员张洪庆高兴地说:“协会真办事,让我这么快就掌握了人民陪审员需要的知识、技能!

我们要让所有人民陪审员在协会有家里的感觉。”张忠国介绍,“下一步协会计划采取建立困难人民陪审员帮扶机制、定期组织健康体检、疏导心理压力等做法,进一步增加协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搭建高效务实的陪审工作服务平台

协会坚持“为审判一线服务、为人民陪审员服务”的理念,致力于搭建高效务实的陪审工作平台。

立案庭在登记立案时,对于依法应当组成合议庭且符合陪审范围的案件,于立案当日通知协会抽选人民陪审员,并送达《参审案件申请表》。协会随机抽取立案庭要求数量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案件审理,再随机抽选相同数量的人民陪审员,作为本次合议庭组庭人民陪审员的备用人选,按照随机抽选的先后顺序确定递补顺序。协会将随机抽取的人民陪审员填写在《参审案件批复表》上,最迟于次日上午11时前交由立案庭。

案件已在审判业务庭审理,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且符合陪审条件的,主审法官应当在开庭前10日将 “申请陪审员参审案件”的书面申请交于协会,协会收到该申请次日前将确定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交于该案的主审法官。

完善便捷的工作流程,避免了工作混乱和责任不清,引起不少兄弟法院的关注,一些省内外的基层法院专程到让胡路区法院实地观看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流程。该院人民陪审员郑志称赞说:“协会制定的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工作流程是科学的,无论是人民陪审员抽选,还是参审案件时各环节的衔接,都感到很顺!

自主和管理兼顾

让胡路区法院成立的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协会设主任1名和6名协会委员,全部由人民陪审员自主推选产生。主任张忠国退休后成为人民陪审员,被推举为协会主任。法院为张忠国提供了办公室,配备了桌椅、微机等办公设施,张忠国和协会其他委员不一样,实行“坐班”制,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但没有任何报酬。

本身是人民陪审员,成为协会主任,和干警一样上下班,会不会成为“编外法官”?“自主管理协会有一定的自主权,这个自主权是‘协会章程’范围内的自主,每位人民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上限不得超过20件,下限不少于3件,协会章程上写得清楚着呢,老张作为主任没有超越章程的特权,不会成为所谓的‘编外法官’。”常务副院长刘登斌说。

协会协助法院建立了一人一档的人民陪审员信息档案库,每一位人民陪审员所建档案包括陪审员个人学历、专业特长、居住地域、所在单位等基本信息,对其参审案件时,庭审提问、合议发言、举止礼仪等情况也及时记入档案,做为人民陪审员业绩考核的依据。

抓住业绩考核这个“牛鼻子”,协助法院建立完善人民陪审员奖惩、退出机制,也是协会的重要工作。每次有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庭审,主审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彼此之间进行“背靠背”“双向考核”打分,打分结果分别直接转交给协会,作为陪审员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每月还以协会为主,由协会和法院政工科、纪检组、审管办联合对人民陪审员进行综合业绩考评。年终对工作业绩突出的人民陪审员给予表彰,并函告其所在单位,对工作不称职的人民陪审员,及时提请人大予以免职。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卓琳同志评价说:“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协会的成立是我们的一次创新实践,它已经成为了我们抓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