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派员出席郭立新等23人涉黑案件二审法庭

13.10.2018  00:12
  10月9日至11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郭立新等23人涉黑一案,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甘荣坤,省高级人民法院    院长石时态,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副检察长张坤明、副检察长乔洪翔及省扫黑办、政法单位有关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等旁听了庭审,省检察院公诉二处指派6名办案组成员依法出席二审法庭支持公诉。

    本案涉及故意杀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盗窃、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系列犯罪事实,共有郭立新、郭双喜等23名被告人。被害人共有13人,其中高山等3名被害人在本案中死亡。
 

  一审宣判后,15名被告人提出上诉,其中郭立新等7人以无罪为由提出上诉。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对此高度重视,组成8名成员的办案组,深入研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犯罪构成和证据要求,严把事实关、证据关。

 

  出席二审法庭过程中,多名上诉人翻供否认犯罪,检察员针对其在一、二审供述中的矛盾及时调整讯问内容,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针对上诉人提出的非法取证理由,依法通知4名侦查人员出庭就取证合法性问题作证,合议庭当庭评议后认为,现有证据能够排除非法取证,检察员意见成立

 

  针对郭立新等人提出的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主观上没有非法采矿故意、政府滥用职权不应由其承担责任等上诉理由,出庭检察员结合庭审调查重点,围绕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及二审出示的新证据,对案件事实、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发表了出庭意见。

 

  省法院将择日宣判。
  
  过本案的办理,检察机关有效发挥了法律监督职能,有力打击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