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87人被终生禁驾

05.12.2016  19:32

  记者昨天从交警部门获悉,2016年以来,哈尔滨市共有87名驾驶人被终生禁驾,多数为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者。

  从交警部门公布的终生禁驾名单来看,本年度截至12月2日,共有87人被列入该名单,与2014年的67人和2015年的76人相比,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男性85人,女性2人;年龄最小的为21岁,最大的为59岁;30岁以下人数为26人(占29.9%),30-40岁人数为31人(占35.6%),40-50岁人数为20人(占23%),50岁以上人数为10人(占11.5%)。20-40岁人群占全部禁驾人员的65%以上,其中,大多数是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而被交警部门依法处理,从此与机动车“绝缘”的。交警部门通过全国驾驶人信息管理系统将上述驾驶人列入“黑名单”,终生禁驾人员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时,系统将自动锁定不予办理相关业务,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将彻底失去驾驶资格。

  据悉,哈尔滨交警部门目前实施全新勤务模式,通过增加固定岗位、内外勤全部上路查处违法行为等方式,确保交通安全和畅通。此次向社会公布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是希望给广大驾驶人以警示作用,杜绝侥幸心理下的违法驾驶行为。今后,交警部门将不定期向社会公告有其他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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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生禁驾,是指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01条的相关规定,终生禁驾有两个原因,一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涉案驾驶人都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