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等 黑龙江省55人被终身禁驾

29.04.2016  10:21

  生活报4月29日讯 4月28日,省交警总队通过官方互联网站“龙江交警网”公布近期作出吊销驾驶证处罚并终身禁驾的55名驾驶人名单,交警部门表示,公布55名终身禁驾名单是希望其他驾驶人能够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据了解,这次被终身禁驾的55个人驾驶证发证机关都在我省地市,13人是因为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禁驾,其他 42人则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从公布之日起,上述驾驶人将不得再申领驾驶证。此后,交警部门还会继续加大对交通违法打击力度,并定期公布被终身 禁驾人员名单。

   相关链接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终身禁驾名单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刘立伟、王金禄、郭相楠、郑滨鹏、王福君、陈鹏屹、薛超、张永宝、项军权、李志、高景民、王锋、陈全威、张英剑、初凤义、付显河、李可亭、周保 华、马文广、王迪迪、齐向林、胡国峰、杨松涛、吕明义、李志超、李永国、吴海军、吴春雷、陈军、赵振河、姬万军、刘智、杜俞泽、孙照彬、崔永彬、苏凤宇、 周凤海、刘军、谭兴和、柴春雷、张开强、孙善双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乔彦、高润丰、陈滨生、刘金刚、刘凤森、赵国忠、付占国、张宇阳、杨伟、陈忠民、李为安、柴春雷、张开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