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13.93亿元,黑龙江法院“不良清收”攻坚战成效凸显!

28.12.2021  21:03


    “此次回收的贷款都是我们银行清收难度大、时间跨度久、多次催收无果的不良贷款,直到法院强有力的协助执行,我们才取得了这一大突破。我们由衷地感谢法院的执行法官们,他们秉公执法、高效执行的态度让我们敬佩,为人民法院心系金融机构点赞!”这是一位农信社客户经理对黑龙江法院清收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工作成效的认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专项执行行动”部署,我省法院将服务保障金融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紧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推进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适时采取查封、冻结、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对外公布失信“黑名单”,依法不断加大涉金融不良贷款案件执行力度,将“不良清收”攻坚战向纵深推进,提高服务保障金融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了金融债权的合法权益,为维护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通过涉金融不良贷款案件执行工作,为金融机构清收回款13.93亿元。

    【执行到位3669.48万元!佳木斯法院涉农合机构案件专项执行显成效】

    “拍卖周”“拘留周”“迁出周”“回款周”……11月中旬以来,佳木斯中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涉农合机构不良贷款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全市法院闻令而动,克服疫情防控和暴雪严寒等困难,出动警力396人次,交出了一份亮眼答卷:拘传114人,司法拘留33人,执结涉农合机构不良贷款案件261件,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3669.48万元。另有64处涉案抵押房产、117.31公顷抵押土地,评估价值约4714.24万元正在履行司法拍卖程序。

    “因为我们的被执行人大多居住在乡镇村屯,这已经是我们第三天凌晨5点集结出发,去清收不良贷款了!”富锦市法院执行法官顶风冒雪,奔赴辖区各个乡镇开展清贷执行行动,充分运用财产查控措施,深挖彻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清偿欠款,以非法手段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司法拘留并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证据。

    “清理一案、带动一片、教育一面”,这是富锦市法院执行行动的目的所在,也是黑龙江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专项执行行动”的题中之意。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以涉农合机构不良贷款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法院执行职能,主动对接农合机构,注重立、审、执协调配合,通过开展涉农合机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集中拍卖、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案件台账式监管、强化舆论宣传等手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信用环境,切实维护金融债权。

    【“放水养鱼”穆棱市法院高效高质执结涉金融案件】

    不“杀鸡取卵”,而是“放水养鱼”,全省法院坚持将“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理念融入到执法办案中,充分发挥司法在服务经济方面的引领规范作用,彰显良好法治环境。

    穆棱市法院对被执行人为民营企业的,尽量不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启动资金,对公司的厂房及设备等进行动态查封,既让公司能够继续生产经营下去,又防止公司随意处置财产。

    穆棱市法院开通金融案件绿色通道,成立金融执行团队助力全市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案件清收。团队各成员相互配合、集约管理、分工协作,将有限的司法资源充分释放出来。同时,发挥与立案、审判等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作用,特别是做好财产保全工作,为今后的执行工作奠定基础。自成立以来,金融执行团队多次与各金融机构进行对接,了解金融机构在法院执行工作中的司法需求,对拟申请执行案件提前研判执行方向,对正在执行中的案件有抵押物的尽快处置,无抵押物的线上、线下查控措施到位,涉农户欠贷款的采取“秋后算账,集中执行”的方法。今年以来,共受理农村信用社首次执行案件99件,执行到位款物3000余万元。

    【合力出击!勃利县法院联合农商银行清收不良贷款】

    初现躲、逃、赖等规避执行行为,执行如何攻坚?勃利县法院执行局通过联合农商银行组成司法联合清收工作组,探索联合催收,清收不良贷款的“执行样本”。为切实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工作组先后奔赴勃利县辖区内吉兴乡、永恒乡、双河镇三个乡镇、七个村屯,对11名具有代表性的不良贷款借款人进行了联合催收,对拖欠贷款的11起案件依法执行,对涉及的66万元不良贷款本金,当场作出20万元还款计划。

    与此同时,执行干警还与每户借贷人进行面对面交谈,逐笔逐户进行动员,对其深入的剖析了拖欠贷款的利害关系,并明确表示后续执行中可能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让每位借贷人清楚地了解到欠款不还对自身及家庭的影响。

    借款人王某某在银行的催收工作中多次躲避还款,在此次集中催收行动中,被执法人员拘传。执行干警与他一同“”起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账”,释法明理,讲清利害。最终,王某某与银行达成还款协议,承诺连本带息偿还剩余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