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布今冬供暖季大气污染治理行动方案

17.11.2017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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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我省公布今冬供暖季大气污染治理行动方案—— 哈尔滨重污染不超25天 加速改造71台褐煤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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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劲彪新闻讯(记者 高宏菲)为深入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全省供暖季(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省制定了《黑龙江省2017-2018年供暖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根据《方案》,2017年至2018年供暖季,全省重污染天数不超过65天,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数不超过25天。

   今冬供暖季哈市重污染天控制在25天以内

  《方案》要求,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核心,以哈尔滨、大庆、绥化三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为主攻方向,对燃煤、工业、机动车、秸秆焚烧和城市面源等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加强执法监管,严格落实责任,实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方案》主要目标是,全省PM10年平均浓度66微克/立方米,PM2.5年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哈市PM10年平均浓度90微克/立方米,PM2.5年平均浓度60微克/立方米。2017年至2018年供暖季,全省重污染天数不超过65天,哈市重污染天数不超过25天。

   哈市将加快71台褐煤燃煤锅炉改造进度

  到2017年底,除保留必要的调峰、应急锅炉外,淘汰当前剩余的2018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到2017年底,哈市完成253台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安装烟气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今冬供暖季,将加快现有褐煤燃煤锅炉改造进度,对哈市71台使用褐煤的锅炉进行改造,在保障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提高掺烧烟煤比例,最大限度减少褐煤使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

  继续在哈市推进清洁能源使用试点,逐步淘汰燃煤锅炉。以双鸭山、七台河、鸡西、鹤岗等主要产煤区为重点,对省内燃煤生产、加工企业燃煤质量开展监督抽查,严格控制省内低质燃煤流入市场。排查清理严重污染环境的“小作坊”。继续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完成省内500个加油站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

   综合市场大棚集市鼓励使用“清洁型煤+环保炉具”

  深入整治城市扬尘污染。清理整顿综合市场、大棚集市内原煤散烧,鼓励采取“清洁型煤+环保炉具”方式替代散煤取暖。

  控制餐饮业油烟污染。到2017年底,全省市(地)以上城市完成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哈市要进一步制定完善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控制方案,明确春节期间限放区域和允许燃放的时间,在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情况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017年10月至11月、2018年4月至5月,严查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内的焚烧行为。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提升重污染天气预测能力和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能力。在不利气象条件和环境质量急剧恶化,可能发生长时间、高浓度重污染天气时,降低预案启动条件,提前预警并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减少污染物累积。

   严厉打击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下一步,我省相关部门将按照要求,全力做好供暖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严格执法监管。在哈尔滨、大庆、绥化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区域开展强化督查。严厉打击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以及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措施严肃惩治一批典型大气环境污染问题,确保违法问题整改到位。

  坚持问题导向,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空气质量显著恶化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挂牌督办。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没有实质进展的,约谈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对监管不履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并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