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基本淘汰全省剩余黄标车

25.07.2017  14:13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的意见》,要求2017年年底前除保留必要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外,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内燃煤小锅炉基本完成改造或淘汰;2017年基本淘汰全省剩余黄标车。预计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根据《意见》,我省将大力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持续提高清洁能源比重;稳步发展风电,打造国家重要的千万千瓦风电基地;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构建齐齐哈尔、大庆和绥化西部地区百万千瓦光伏基地。我省将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全省单位GDP能耗下降15%,将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1880万吨标准煤。

  我省将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快高能耗、高排放的老旧车辆、船舶以及港口装卸设备更新淘汰,2017年基本淘汰全省剩余黄标车。加快推进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等清洁能源车辆,力争到2020年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4500辆,推进哈尔滨等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

  我省将大力发展低碳农业,实施化肥减量施用,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到2020年全省化肥施用量减至220万吨。我省将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广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技术,采取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及生物肥、轮作等措施进行综合性治理。我省还将加快造林绿化步伐,预计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7.3%,森林蓄积量达到20.3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