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将开展城镇居民大病医保试点

14.06.2014  01:41

生活报4日讯(记者 张洁)记者从今日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省今年将继续实施多项惠民政策,包括全力促进就业创业、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将把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等群体纳入养老保险范围。

   全年城镇将新增就业60万人

  今年我省将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0万人,并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在服务产业园区方面,我省今年将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园区活动,并建立创业孵化基地,组建10个博士后创新团队,切实提高人社工作综合服务效能。

  高校毕业生就业将继续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将通过开展公共就业进校园活动,做好就业见习,健全“三支一扶”工作机制,完善服务期满后大学生扎根基层的扶持政策等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完善“政校联合”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模式,加快建立创业指导站,健全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制度。

  同时,我省将切实解决就业困难人员、被征地农民及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并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监管,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

   “编制外”人员将纳入养老保险

  去年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014.5万人、1580万人、476万人、489.6万人和353万人,今年将分别达到1032.5万人、1585万人、476.9万人、490万人和355万人。

  根据国家公布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我省将在今年开展城镇居民大病医保试点,同步建立城镇职工大病医保制度,健全商业保险公司“再保险”机制。同时将完善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和异地就医结算制度,推进医疗保险市(地)级统筹工作。稳步提高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推进职工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今年我省将把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未参保“老知青”、“小知青”等群体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加大民营、私营企业参保工作力度,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并实现生育保险扩大到各类用人单位,做好一次性御寒补助发放和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促企业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我省今年将加快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探索发布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金制度,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加强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制定《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加强特殊工时制度管理,督促企业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我省将做好“国家特支计划”和“百千万人才工程”选拔推荐工作,组织开展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专家下基层服务行动等工作,今年将新增5至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继续推动博士后工作站向境外延伸。去年我省首次集中组织省直行政机关及各市(地)公务员遴选,录取90人。今年将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公务员考录制度建设,强化面试考官培训,维护考录公平公正,切实解决基层公务员“招不来、留不住”问题。

  (责任编辑:郭一鸣)